长江电力: 长江电力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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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
  ? 合同生效条件:《2021-2025 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
同》生效条件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1-2025 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
同》履行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度合同购售权利义务履
行完毕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影
响。
  一、合同签订情况
洛渡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21-
                   。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国家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实际和电网安全约束等因素协商确定。
达成交易结果。年度合同电量以国家有权部门下达的优先发电计划为
准。合约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市场化电量电价在年
度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一家
电网经营企业,在北京市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原国家电力监
管委员会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电力电量购销:2021-2025 年各年度合同电量由合同方结
合电能消纳相关文件、国家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实际和电网安全
约束等因素协商确定。2021-2025 年各年度合同电量和曲线分解在年
度补充协议中明确,并达成交易结果。年度合同电量以国家有权部门
下达的优先发电计划为准。合约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市场化电量电价在年度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结算方式: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按月结算。
  (三)履行期限:《2021-2025 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
履行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度合同购售权利义务履行完
毕止。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其它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请购电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
  (六)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2021-2025 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
售电合同》生效条件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七)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签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签订是溪洛渡左岸电站电能消纳的依据,为 2021-
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定
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长江来水总体稳定,电站设备运行状况较好,履行合同的风
险很小。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2021-2025 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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