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 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1〕020304 号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我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
题。
   依据申请文件,本次发行对象为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凯得投控)
         。2021 年 7 月 23 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
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
协议》,凯得投控受让合计约占发行人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 5.011%
的股份,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交割的先决条件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事项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协
议转让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互为前提条件。根据《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转让协议》安排,各方于股份转让和本次发行完成后 30
日内,依法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在不考虑股份转让因素的情况下,结合
持股比例、董事会相关安排等情况,分析凯得投控是否符合《注
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
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若是,说明凯得投控取得控制
权的判断依据。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对问询函的
回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本所
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事项,
除按规定豁免外应在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补充,并以楷体
加粗标明;要求说明的事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无需增加在募
集说明书中。保荐人应当在本次问询回复时一并提交更新后的募
集说明书。除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内容以外,对募集说明书所做
的任何修改,均应先报告本所。
  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所审核问询的回复是发
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
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泰胜风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