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次股东大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
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报告的议案》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至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议案1至议案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子议案数:(2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12月21日下
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
容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
邮政编码:315403
联系人:刘水兰
电话号码:0574-62569800
七、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议案设置。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
子议案数:(2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公司)
出席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
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 享有□ 不
享有)表决权,并( □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
本人(公司)承担。
该列打勾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数:
(2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
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附件三: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7:00 之前
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
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
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
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