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
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
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
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第 1 页 共 4 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
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
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的报告
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
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
同确定。
  (一)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至 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达成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9.89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至 2023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71.74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30.33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第 2 页 共 4 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E
 行权系数      100%    90%       80%     5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A”,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则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系数为 9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系数为 80%;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系数为 50%;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
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至 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第 3 页 共 4 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
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 考核记录归档
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会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 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第 4 页 共 4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南华铁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