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
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价而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出
售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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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晓 沈险峰 谢永勇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