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广宇发
展”)拟将所持全部23家子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
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
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重组己经履行的程序包括:
(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拟将所属房地产及物业公司股权等资产负债与鲁能
集团、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
牌业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9)、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0)、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及《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
编号:2021-100),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
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33号)(以下简称
“关注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并
函询了控股股东鲁能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9
月25日对关注函问题进行了回复。
《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制作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介机构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签署
了保密协议。
同意。
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书面认可,同意将本次重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与鲁能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
协议》。
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核了本次重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本次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重组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
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署页)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