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13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
方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元(其中,应支付的利息为 13,750 万元)。
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绿发”)控
制的企业,本次鲁能新能源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
生、周现坤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鲁能新能源基本情况
由 200,000 万元增至 245,821 万元的相应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共同投资的企业。鲁能集团持有鲁能新能源
登记程序,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鲁能新能源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绿发,实际
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鲁能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及关联方都城伟业共同投资的企业,其间
接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绿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相
关规定,鲁能新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鲁能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经审计) 2021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净资产 772,593.16 1,060,795.77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9,384.74 255,469.67
净利润 29,533.08 117,900.10
“鲁能新能源”前身为“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为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于 2014 年 4 月 3 日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项目投资等业务,营
业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3 日至 2044 年 4 月 2 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经北京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鲁能新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 25 日,鲁能新能源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出具《关于鲁
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并增加出资的批复》,决定将鲁能新能源
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为 245,82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绿发下属子公
司鲁能集团以股权方式认缴。目前,鲁能新能源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至 245,821
万元的相应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广宇发展基本情况
赁;物业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通信设备及器材、办
公设备销售;仓储(危险品除外,限区外分支机构或经营场所备案地址经营);商
品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宇发展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经审计) 2021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净资产 1,535,672.20 1,437,276.61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75,056.78 1,291,021.81
净利润 221,160.57 -93,328.7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为鲁能新能源向公司提供的本金和利息。本次财务资
助本金为人民币 250,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年利率 5.5%,期限内支付利息为 13,75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所在地房地产企业外部融资平均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业务进展签署相
关协议,届时将根据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鲁能新能源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需求,推动业务发
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
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并将对上市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鲁能新能源累计发生的财务资助类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关联方鲁能新能源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需求,推动业务发展,
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
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需回避表决。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同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次公司关联方鲁能新能源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主要用于
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依法回避
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
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九、备查文件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