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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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56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在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本次会议补充通知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
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明确了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5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7,000.00 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承销团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公
司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67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
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
售 0.001674 手可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根据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
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签订相应的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
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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