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
案》
 。
  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后的对标企业将应用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的第三期、第四期对标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6,225,8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5.52 元/股。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 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 52,575 股。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回
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568,393 股。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
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81,269 股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本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5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 股。此外,
因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 651,764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
   调整前对标企业明细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原对标企业葛洲坝(600068.SH)已纳入中国能建,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终止上市,该企业后期的对标数据将无法获得;原对标企业雷
鸣科化(600985.SH)于 2018 年 8 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淮北矿业
其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
  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保持一定的样本量,公司拟对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拟将这 2 户企业调出公司限
制 性 股 票 激励 计 划 的对 标 企 业名 单 , 同时 补 充 纳入 壶 化 股份
(003002.SZ)、金奥博(002917.SZ)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对标企业。上述两家企业与公司同为申万行业分类标准确定“民爆用
品”所属上市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较高。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依据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的规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
除或更换样本。”
  本次对标企业调整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与第五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调整情况
   (1)鉴于葛洲坝(600068.SH)已纳入中国能建,于2021年9月9
日终止上市,该企业后期的对标数据将无法获得;
   (2)原对标企业雷鸣科化(600985.SH)于 2018 年 8 月进行重
大资产重组,将淮北矿业 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雷鸣科化名下,其
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且该对标企业的业务也发生调整,主要
业务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不再具备可比性。
  为保证样本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更加充分体
现对标行业的整体业绩表现、全面反映行业业绩波动,本次拟补充纳
入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的 2 家同行业企业,具体如下:
  (1)壶化股份:主营业务为各类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进出口,为客户提供特定的工程爆破解决方案及爆破服务,与公司
主营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
  (2)金奥博: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行业客户提供生产民用爆破
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
综合服务,并为销售和使用民爆器材的客户提供工业炸药、雷管、导
爆管等产品和爆破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
个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后的对标企业将应用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的第三期、第四期对标情况。
  (四)调整后对标企业情况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对标企业数量未调整,拟调整后的对标
企业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
业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
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真实合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
企业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认真审阅了拟剔除的 2 家对标企业公开信息披露资料,
同意调出对标企业名单。拟补充选取的 2 家上市公司加入对标企业名
单的建议客观合理,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对标企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调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对标
企业方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立意见;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东宏大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