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股票代码: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股票代码:6004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崔根良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亨通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亨通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亨通集团协议转让亨通光电 5%的股权,
且协议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亨通光电 4.03%的股权,从而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亨通光电的股份低于 5%,因而披露本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崔根良
亨通集团 指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光电、上市公司 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崔根良减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
本报告书 指
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崔根良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58********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邮编:2152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亨通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
亨通集团持有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3%
的股份,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变更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形
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后续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
在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 213,394,433 股上
市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03%。本次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其所持有的 118,100,000 股协议转让给亨通集团。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 95,294,433 股亨通光
电的股份,占亨通光电已发行股份的 4.03%。
附: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亨通光电股份数
量及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事由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亨通光电于 2015 年半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80,000,000 19.34 240,000,000 19.34
每 10 股转增 20 股 (注
通光电非公开发行新
增股份 30,971,738 股
(注 2)
根良将所持有的亨通
光电股份中的 6,774
万股转让给亨通集团,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亨通光电于 2017 年年
度进行利润分配,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崔根良将所持有的亨
通 光 电 股 份 中 的
通集团,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4% (注 5)
亨通光电 2019 年度发 213,394,433 11.21 213,394,433 9.03
行的 17.33 亿元可转
债部分转股;2020 年,
亨通光电非公开发行
良未参与认购新股
(注 6)
注 1:详见公告亨通光电:2015-098 号;注 2:详见公告亨通光电:2017-075 号;注 3:详
见公告亨通光电:2018-049 号;注 4:详见公告亨通光电:2018-051 号;注 5:详见公告亨
通光电:2019-137 号;注 6:详见公告亨通光电:2019-107 号,亨通光电:2020-100 号。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崔根良与亨通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崔根良
乙方: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11,81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转让价款 212,580.00 万元,乙方应当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
年内支付至甲方账户。
任何一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除应
继续履行、赔偿交易对方因此而致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交易对方
支付 2,000 万元的违约金。而交易对方在获得经济赔偿和违约金的同
时,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除非各方另行一致同意,各方应依法承担其各自因本次交易产生
的税费。
各方同意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生效。
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亨通光电拥有权益的
股份为 213,394,433 股,其中 90,5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3.83%。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拟转让的上市公司 11,810 万股股份不存
在任何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根良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
称 司 在地 镇
股票简称 亨通光电 股票代码 600487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
崔根良
务人名称 务人住所 镇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213,394,433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9.03%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动后,信息披
本次变动数量:118,100,000 股
露义务人拥
本次变动比例:5%
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95,294,433 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03%
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变动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的股份变动
变动方式:协议转让
的时间及方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不适用 ?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减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根良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