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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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计工作需要,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
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各方均
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
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冼宏飞,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淑霞,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湘艳,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工时,及实际参加业
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较上一年审计
收费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 9 年审计服务。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
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
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因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和审
慎研究,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
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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