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新提名的独立董事人选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尹田、叶林、杨贵鹏、
刘燊、彭锋),对新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人选进行了审查,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符合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尹 田 叶 林 杨贵鹏
刘 燊 彭 锋
二○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