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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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1-09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3 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为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
担保、未充分履行程序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上述资金往来已全部收回。
用及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7)等公告,公司通过自查,
发现公司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因公司未能
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违规担保问题,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
(五)项、第 13.4 条、第 13.6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一、违规担保的情况
  ㈠ 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2020 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违规担
保及解除情况表》《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等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有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暂未解除。为海航物流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物流”)提供 146,400 万元担保(起始日期为
万元担保事宜(起始日期为 2017 年 2 月),相关债权方已于 2019 年 4 月就该业
务向海南省第一人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连带起诉上市公司,公司已于 2021 年
判决书》。收到上述《民事判决书》后,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中部分判决结果,
已经依法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6 月 1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提起上
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0)。就上述上诉情况,海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了终审判决,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琼民终 636 号,
维持海南省第一人民中级法院对海航投资与龙江银行的担保合同无效的判决,且
较前期判决主要变更如下“变更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 96 民初 208
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偿还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借款本息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30%
的连带赔偿责任”。相关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上述担保均未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146,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保无效,且龙江银行已就上述违规担保全额申报债权,相关债权后续将根据法院
裁定的海航商控破产重整程序予以清偿。
  ㈡ 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就尚未解决的未履行程序未披露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
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敦促其解决相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计划:
除担保,限期制定方案并整改完毕。
公司审议程序且未进行披露的关联担保,公司将主张上述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
应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上述抗辩意见,
则公司对该担保需承担的责任将消除。
管理人员加强《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
项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2021 年度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
规定,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重视,近期正在持续沟通债权人及关联方,积极推进解决中。公司
将争取早日尽快彻底解决,但解决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待担保解除后,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公告义务。
  二、风险提示
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其将争取在其重整程序内解决上述担保等相
关问题,但上述公司能否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
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尽最大努力争取尽早完成上
述担保解除。但能否解除、具体解除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保无效,因公司需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30%的连带赔偿责任,考虑到
主债务人海航商控及其关联方已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但上
述公司能否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需要清偿及清偿的结果
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海航投资向龙江银行承担了清偿债务的责任,则公司将
依法向海航商控追偿相关代偿款项。
  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清偿结果为准。同
时,公司仍将持续与各方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尽早完成龙江银行担保的解
除。但能否解除、具体解除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
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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