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之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或“上市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国信证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
易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查询记录,在自查期间内,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弘信电子股票的情况如
下: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弘信电子 上市公司
李震 上市公司董事 2020-11-27 1,653,519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
吕艳红 2021-05-24 20,000 卖出 股票
李震的配偶
上市公司董事
李炳译 2021-08-06 500 卖出 股票
李震的子女
上市公司副总 2020-12-31 8,000 卖出 股票
苏晨光
经理 2021-01-14 3,000 买入 股票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李毅峰 上市公司董事 2021-05-06 3,500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 2021-07-16 1,100 卖出 股票
张洪
李毅峰的配偶 2021-07-21 400,000 卖出 股票
陈健 上市公司员工 2020-12-23 100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 2020-11-25 1,200 卖出 股票
陈素真
股东董事 2021-07-13 720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 2020-12-07 500 卖出 股票
郭滨滨
股东监事 2020-12-09 20,948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 2021-01-08 3,500 卖出 股票
毛燕
股东员工 2021-01-18 3,000 卖出 股票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上市公司控股
张磊 股东员工毛燕 2021-01-25 2,200 卖出 股票
的配偶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朱瑶 标的公司监事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二)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性质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2020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方案的议案》,上述针对弘信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公司基于股份回购方案而进
行的操作,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说明如下:
“2020 年 6 月,本人向弘信电子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拟减持弘信电子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减持。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
行为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
操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
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
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
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担任弘信电子
副总经理,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
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2021 年 4 月,本人及配偶张洪向弘信电子出具《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弘信电子股票。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
为系本人及张洪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及
张洪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
形。”
告》(公告编号:2021-050),李毅峰及张洪的上述减持行为系执行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减持行为均在减持计划的规定范围内。
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
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
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
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及张磊基于公开信
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人未向张磊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
的情形。”
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
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本
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
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在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各相关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为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
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各方安排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
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查询记录,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自查期间内,上述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弘信电子股票系基于对公开市场信息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洪 运 徐少英 何家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