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
议案》
(8)《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一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
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
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
仔细填写《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
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场。
联系人:杨萍
电话号码:010-58045602
传真号码:010-58045836
电子邮箱:dongban@bjca.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 1501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数字认证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
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
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
制度>的议案》
《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
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说明 填表示弃权。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需签字。
附件 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