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10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淮安铭泰光伏电力科技有
限公司、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沂源中能华辰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北易电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946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及以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各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与应收账款进行
质押担保,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 披露于中 国证监 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 披露网 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
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 露于中 国证监会 指定创 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专利权质押为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流动性,公司拟以拥有的六项
发明专利质押向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2,500 万元并接受深圳市高新
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项融资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
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 披露于中 国证监 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 披露网 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自主行
权情况,将公司股份总数由 2,313,406,476 股变更为 2,320,894,976 股,注册资本
由 2,313,406,476 元变更为 2,320,894,976 元。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股份总数、注
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公司发起人安远慧盟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平慧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