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菏泽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90%
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
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
生变化,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
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