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士兰明镓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向士兰明镓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核,一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兰明镓”)增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士兰明镓的资本充足率,加快推动化合物
半导体生产线的建设和运营。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具有长期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关联企业士兰明镓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的事宜并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执环 马述忠 何乐年 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