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增加与士兰集科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
增加与士兰明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核,一致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与参股企业士兰集科和士兰明镓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对公司完成 2021 年生产销售计划有
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本次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
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实施该等交易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执环 马述忠 何乐年 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