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11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9:15—15:00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1 年 11 月 29日 ( 星 期 一 ) 9:15-9:25 ,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四号楼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因公务不能亲自主持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已书面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李志群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人数13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代表股份101,088,411股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18.12%
人数3人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代表股份52,356,900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9.38%
人数10人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代表股份48,731,51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8.73%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94,861,04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4%;反对 6,227,371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61,04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