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 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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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 云铜 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以下
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
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企业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投资、消费活动;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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