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临时)会议审议的有
关议案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与
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我们同
意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谭青、张信任、范学斌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