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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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106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通
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其中 4 人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钱东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3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4,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按照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债券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4,000 万元(含 104,000 万
元)。发行数量为 104 万手(1,04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8.4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0%
(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
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金
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 A 股普通股股东。若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科沃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81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
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818 手可转债。
  公司现有总股本 572,023,875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040,000 手。
  公司原股东(含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简称为“科沃配债”,
配售代码为“753486”。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
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 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优
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沃斯
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授
权,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上市、交
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将上述授
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并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沃斯
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
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沃
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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