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1)133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数量为 55,215,3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2%。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6 号),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287,846 股,发行价格 4.69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99,999,997.7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0,464,150.9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535,846.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L10248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76,724,433 股 增 至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62,012,279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认购方李天虹、赵建光、黄山、刘砚冬、
林淑琴、吴建克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华鹏飞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
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5,215,3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82%。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数(股) 量(股) 流通数量(股)
合计 85,287,846 85,287,846 55,215,394 -
备注 1: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李天虹有 3,42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述
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上市流通。
备注 2: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刘砚冬有 26,652,452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
述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上市流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120,213,403 21.39 0 120,213,403 21.39
首发后限售股 115,800,945 20.60 -85,287,846 30,513,099 5.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562,012,279 100.00 0 562,012,279 10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
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
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