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以现金方式向 Dr. Schildbach Finanz-GmbH 出售所持有的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
限公司 87.399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
已制定了严格有效的相关保密制度,并与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
构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
构和评估机构,并分别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
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
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不得泄漏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
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将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当的信
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