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1-039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份”)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通控股”)的股东福建永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福建
永瑞”)、福建永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福建永煦”)及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集团”)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根据《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在永通控股成为仅直接持有公司 207,000,000 股股份
(合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约 29.95%)的股东后,永通控股股东福建永瑞、福
建永煦拟向广州工控转让其持有的永通控股 100%股权。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永通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间接持
有公司 29.95%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
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自《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广州工控按照《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
约定支付了 3,000 万元诚意金,并委托中介机构对永通控股和杭电股份开展了尽
职调查及股权价值评估,并就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积极的持续沟通。广
州工控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但由于广州工控正在进行国有
企业改革重组,因此交易各方就股权转让的一些关键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达成一致,
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终止协议》
,永通控股股东福建永瑞、福建永熙将按照
相关协议要求退还广州工控支付的诚意金及其利息。
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明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终止的相关安排,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约定:
履行《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均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诚意金本金 3,000 万元及其利息)。
四、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共同审慎研究,平等协商的结果,双方无需对《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终止承担
赔偿及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庆炎家族。
五、其他事项说明
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终
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