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前赎回并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4 期企业大额存单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3 年期(可转让)(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
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2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8)。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签署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4 期企业大额存单认购申请书》购买大额存
单,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40,000 万元,产品期限为 3 年期(可转让)。具体内容详
见 2021 年 1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
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3)。
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 12,918,888.76
元。同日,日星铸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象山支行的大额存单,认购金额 40,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签署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4 期企业大额存单认购申请书》购买大额存
单,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进行了提前赎回,赎回金额为 40,000 万元,取得收益
为人民币 12,918,888.7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大额存单 40,000
宁波象山支行 年第24期企业大额存单
注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益(元)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进行了提前赎
回,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保本
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
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36,792.45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821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使用金额
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
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 计 125,104.00 120,000.00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 223,139,154 股新股。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1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137,457,044 股,发行价
格为 20.3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986.28 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368,355.69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73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293,064.00 280,000.00
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 司2021年第24期企业 40,000 3.850% -
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注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联交易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受让该大额存单,需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
存单期间(2021 年 11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85,555.56
元。受让后,日星铸业享有该大额存单自 2021 年 11 月 21 日起至转让期间的收
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审计办公
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
资金安全。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结构性存款的相应损益情况。
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受让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4 期
企业大额存单,认购金额 40,000 万元,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存单代码 G202100024
发行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4 期企业大额存单
币种 人民币
发行渠道 营业网点、电子银行
存期 3年
发行开始时间 2021 年 01 月 19 日
发行截止时间 2021 年 03 月 31 日
起存金额 壹仟万元整
递增金额 壹佰万元整
付息方式 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付息频率 按月
利率种类 固定利率:年化收益率为 3.850%
是否可提前支取 不可提前支取
是否可赎回 不可赎回
是否可转让 可转让
本产品自认购日(认购日以业务成功办理之日为准)起计息,
到期日或支取日不计息。存单本金于存单到期日兑付至申请人
在发行人处开立的与大额存单账号绑定的出账账号内。本大额
存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付息认为认购日起按“存单基本信
产品具体内容
息”中记载的付息频率的对应日,无对应日的在当月月末未兑
付,最后一期利息于存单到期日兑付本金时一并支付。付息日
及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当日自动兑付。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述理财产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该产品资金流向:无。
(三)其他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
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单次转让后公司需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四)风险控制分析
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
及法律责任等。
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交通银行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代码分
别为 60132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0,406,840,080.51 10,492,573,346.01
负债总额 2,107,973,417.99 1,917,050,702.34
资产净额 8,298,089,493.00 8,571,583,56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056,112.12 110,129,808.90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
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 40,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 年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8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
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
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大额存单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26 亿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6 亿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
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
况
单位:元
实际 实际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投入金额 收回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保本活期存款增
益型
合计 4,730,000,000.00 2,360,000,000.00 60,967,836.88 2,370,0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64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6.2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370,00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30,000,000.00
总理财额度 2,600,000,000.00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