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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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8,954,568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42%)股份的股东暨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港实业”)的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辉国际”)
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即不
超过 23,214,758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减持计划中,集辉国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集辉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目前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集辉国际              148,954,568             6.42%
       合计           148,954,568             6.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过 23,214,758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集辉国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②股
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自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合计减
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
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适
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③如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
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亦应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则:a、本企业及一致行动
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并保证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
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b、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2%;c、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
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d、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后,导致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本企业及一致
行动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前述 a 款的相关承诺。②如果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以下统称"监管要求")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
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
规定,则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
则。③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承
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
约方赔偿损失。
  如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公司
承诺亦应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集辉国际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集辉国际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集辉国际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集辉国际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集辉国际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均为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
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集辉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后,预计两家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71.51%,因此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集辉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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