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0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8 名,
独立董事 4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公司
董事会提名温志芬、温鹏程、严居然、梁志雄、温小琼、黎少松、
秦开田、赵亮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为第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陆正华、江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
欧阳兵、杜连柱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
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
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候选人简历
士。199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温氏股份董事长,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理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管委会成员。
截至目前,温志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450,602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之一;为
董事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之弟;与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究生学历。198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温氏股份董事,广东筠
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管委会主任。
截至目前,温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9,963,578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之一;为
董事温均生之弟,董事温志芬、温小琼之兄;与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学历。198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
现任温氏股份副董事长,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副理
事长,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成员。
截至目前,严居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654,658股;为董事严居能之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专学历。1987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1987年至2013年历任技术中心经理、区域总经理、公司副
总裁;2013年至2017年4月任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7年4
月至2017年6月任养禽事业部副总裁,2017年6月至2020年2月任温氏股份副总裁、养禽事业部总裁。
现任温氏股份总裁,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理事,广
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成员。
截至目前,梁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609,3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专学历。198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副总裁。现任温氏股份董事,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成员。
截至目前,温小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5,087,256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之一;为
董事温均生、温鹏程之妹,董事温志芬之姐;与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部总经理。2012年进入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2013年3月至2016年4月任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8
年9月任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贸总监。现任温氏股份董事、副总裁,广州筠城置业有
限公司监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成员。
截至目前,黎少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71,80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究生学历。1995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1995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区域公司经理、总经理,养禽
事业部副总裁。现任温氏股份副总裁、养禽事业部总裁。
截至目前,秦开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99,24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生学历。2010年入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
经理、保荐代表人。2018年5月进入温氏股份工作,现任温氏股份副总裁、投资管理事业部总裁,
新兴县合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统肉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梅里众诚动物保健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赵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士。曾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等。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敏
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陆正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科学历。2008年至今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理
工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广州南
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商研究院研究员。
截至目前,欧阳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生学历。曾服役于广州军区空军部队,曾任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春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杉树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杭州烈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顾问。
截至目前,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士。2008年以来任职于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现为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
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沼气学会理事,是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创新团队、中国农业科学院和
天津市养殖污染防治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截至目前,杜连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