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恒集团”)
《公司章程》
《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以
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中恒集团拟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公司拟利
用自有资金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
湾财险”)即将发行的“2021 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认购金
额不超过 1 亿元,投资期限不低于 5 年。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
团”),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集团”)
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北部湾财险为金投集团主发起组
建并承担管理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北部湾财险 20%的股
份。因此,北部湾财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认购北部湾财险
发行的债券,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
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生
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表决的委员一致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
生、林益飞先生及江亚东先生需对该议案表决予以回避。
二、关于中恒集团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北部湾财险拟增资扩股,公司拟认购不超过 3 亿股,出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北部湾财险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北部湾财险不超过 16.66%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投集团,金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北部湾财险为金投集团主发起组建并承担管理
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北部湾财险 20%的股份。因此,北
部湾财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出资参与北部湾财险本次增资
扩股计划,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
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生
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表决的委员一致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
生、林益飞先生及江亚东先生需对该议案表决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
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莫宏胜 梁建生 李中军
王洪亮 李俊华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