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泰集团: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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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嵊州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10 点
 会议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二号 盛泰集团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徐磊
 大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二、宣布议案审议表决办法
 三、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各项议案
 登记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一)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二) 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请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十、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最终投票结果
以公司公告为准)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
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
提问,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尽量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对于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采用现场投票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弃权”或
“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
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住宿和接送
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
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请全程
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
者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登记,请予配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6 万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5,556 万元,公司股本由 50,000
万股变更为 55,556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9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浙
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更名为《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修订条款如下:
条款                变更前                       变更后
封面      二零二一年十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
        公司于【】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第二条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在
                                  行人民币普通股 5,556 万股,于 2021
        【】上市。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56 万元。
第 十 八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556 万股,公司发
条       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的现状,为更好的兼顾
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
定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未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4,282,960.03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003,730,809.33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0,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变
更为 55,556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000,480.00 元(含税)。最
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
为准计算。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
次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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