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11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
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
并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
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公告如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董事长:向平先生
非独立董事:向平先生、周崇远先生、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
独立董事:荆继武先生、郑鹏程先生、何红渠先生
监事会主席:叶婷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叶文达女士、黄露华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叶婷女士
总经理:向平先生
副总经理: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龚静女士
财务总监:龚静女士
董事会秘书:黄然先生
黄然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218880
传真:0731-88596393
邮箱:ir@goke.com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
叶展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0731-88596393
邮箱:ir@goke.com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
会组成情况如下:
先生担任召集人;
程先生担任召集人;
由荆继武先生担任召集人。
红渠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
执行。
四、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
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金湘亮先生、刘爱明先生连续任
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饶育蕾女士、金湘亮先生、刘爱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年,任中国科学院科学时报社深圳记者站站长;2000年至2004年,任中国科学
院科学时报社经营中心副总经理;2008年就职于国科微电子,历任监事,现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向平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向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向平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票8,087,15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49%,通过湖南国科控股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9,035,30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67%,通过
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约7,837,25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4.35%。除此之外,向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留权。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中国银行芝加哥分行,任公司金融部
经理助理;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二部
经理、投资二部高级经理。现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思特威
(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硅谷数模(苏州)半
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爱信诺航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芯微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委员。
周崇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周崇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崇远先生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所自动控制专业。1994年8月至1995年6月,就职于深圳
国兴微电子公司,担任工程师;1995年6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担任总监;2009年8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长运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担任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副总裁;2014年3月,加入国科微,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COO。
周士兵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周士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0,618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通过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约1,392,27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周士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就职于国科微,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泽兵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徐泽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7,884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通过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约1,067,41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徐泽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子工程系,1990 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3 年获中科院研
究生院博士学位。1996 年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
任,2010 年任中国科学院数据与通信保护研究教育中心主任,2011 年任中国科
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总工程师,2016 年任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副所长,
(2007-2010)。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软件与技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荆继武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荆继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工作,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
省“121 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等称号,兼任湖南
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会副会长、湖
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职务。1995 年至 1999 年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
院讲师;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4 年 6 月
至今,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200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湖南大学法学
院副院长;2006 年至今,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长沙银行独
立董事、长沙银行第六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
郑鹏程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郑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战略、公司财务与会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出版
教材专著 5 部,主持科研项目 20 余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励 4 项。现兼
任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红渠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何红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监事简历
机(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专家翻译工作;2012年5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湖
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成
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国
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
叶婷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叶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
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华芯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
叶文达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叶文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文达女士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峰印刷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助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湖南红星通程圣
帝罗兰专柜店长;2010年4月就职于国科微,现任公司监事。
黄露华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黄露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通过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约11,602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4%。黄露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四、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长沙高新区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财务科科长;2008年10月就职于国科微,历任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龚静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龚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7,884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通过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约928,18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龚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经营部采购主管;2013年2月起就职于国科微,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黄然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黄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7,884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通过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约92,81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黄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然先生不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
人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是本公司现任监事,不存在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
他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管理部、证券部工作,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华天酒店证券事务代表。
叶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