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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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122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目前风电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属于风电行业上游,在风电站的
    总造价中所占比重较低,与风电下游业务的业绩增长节奏不一定同步,
    公司前三季度风电滚子实现营收 4266 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比
    例为 2.42%,目前业务体量较小。
  ? 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车轴承实现的业务收入约为 2800 万元,占公司轴承
    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 5%,新能源汽车安全件、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
    零部件实现的业务收入大概分别为 380 万元、2000 万元,占同类汽车业
    务的比例分别约为 10%、20%~30%,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目前业务
    占比较小。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11 月 18 日、11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1-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
大幅波动。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证得知,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
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
价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11 月 18 日、11 月 19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
  (2)在风电业务方向,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公司生产的风电
滚子目前主要使用在风电变桨轴承、风电主轴轴承、风电齿轮箱轴承上,公司前
三季度风电滚子实现营收 4266 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2.42%,公
司风电领域产品目前业务体量较小,风电滚子在风电行业属于上游,在风电站的
总造价中所占比重较低,与风电下游业务的业绩增长节奏不一定同步。
  (3)公司的汽车轴承产品、汽车气体发生器安全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
件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上均有应用,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目前业务占比较
小。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轴承产品营业收入大概为 2800 万元,占公司轴承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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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的比例约为 5%;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安全件、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汽
车空调管路组件)实现的业务收入大概分别为 380 万元、2000 万元,占同类汽
车业务的比例分别约为 10%、20%~30%。
  (4)《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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