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1-05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以 2021 年三季度末总股本 5,696,247,7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送现金红利 5.86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3,338,001,208.46 元,占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9.11%。报告期内不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变化,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96,247,7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8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27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8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 19 日承诺的“已解除
限售的 167,882,520 股在股价低于 30 元时不在二级市场出售”,经 2008 年中期
转增股本、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
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本次分红派息
实施后,其限售价格调整为 18.368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张志君女士、周金晓先生
咨询电话:0351-2137728 咨询传真:0351-213772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