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桐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桐昆股份
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6,157万元,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803,716万元。
导致关联交易的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叠加陆路运费及海运费的上涨,公司与部分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上涨。根据第四季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拟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并于
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本议案及有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事项所涉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
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
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
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表一: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1 年原预 2021 年 1-10 月 调整
关联人 调整后预
易类别 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情况
计金额
浙江佑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300 10,991 10,700 18,000
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91,473 91,030 28,527 120,000
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310 2,987 1,190 3,500
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4,850 2,959 / 4,850
向关联
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
方购买 5,540 5,684 1,560 7,100
公司
商品或
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 44,500 54,740 25,500 70,000
服务
嘉兴市众安危险品航运有限公
司
浙江御成酒店有限公司 200 75 / 200
浙江佑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 1 1 1
小计 158,203 170,025 67,478 225,681
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5,747 5,307 / 5,747
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向关联 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7 4 / 37
方销售 桐乡市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30 136 10 140
商品或 浙江佑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0 113 / 130
服务 嘉兴市众安危险品航运有限公
司
浙江佑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05 10 / 105
南通市佑泰置业有限公司 0 3 3 3
小计 6,185 5,596 13 6,198
向关联 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478 239 / 478
方提供 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310 164 / 310
房屋及 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52 31 / 52
设备出 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
租 公司
小计 892 464 / 892
向关联 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877 439 / 877
方租用
房屋及 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 0 4 4 4
设备
小计 877 443 4 881
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0 25 26 26
向关联
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0 94 95 95
方购入
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 0 0 / 0
固定资
桐乡市鲸仓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0 0 / 0
产
浙江御成酒店有限公司 0 0 / 0
小计 0 119 121 121
合计 166,157 176,647 67,616 233,77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表二: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1 年预计 2021 年 1-10 月 调整
关联人 整后预计金
易类别 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情况
额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800,000 1,121,490 / 2,800,000
向关联
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
方购买 2,000 612 / 2,000
有限公司
商品或
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
服务 700 102 / 700
新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
向关联 新中心有限公司
方销售 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
商品或 有限公司
服务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
司
向关联
方提供
房屋及 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
建筑物 新中心有限公司
出租、设
备出租
向关联
嘉兴港安通公共管廊有限
方租用 65 73 8 73
公司
设备
合计 2,803,716 1,122,284 8 2,803,72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
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
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油料
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良先生同时担任浙江磊鑫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万元,营业收入 78,428 万元,净利润 5,66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浙江佑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
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
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司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元,营业收入 10,728 万元,净利润 85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
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30%
的股份。
万元,营业收入 90,015 万元,净利润 7,25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针纺织原料(除棉花的收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元,营业收入 5,337 万元,净利润 68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
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
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汽车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装卸搬运;煤炭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
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经济信息咨询)(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万元,营业收入 96,542 万元,净利润 2,83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房屋设备租赁等关联交易,
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采购
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辅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
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
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桐昆股份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桐昆股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星晨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