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1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
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股持股计
划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制定《浙江伟
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或者由于第三方原因,又或者由于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客
观情况,致使员工持股计划需要调整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实际情况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9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