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收到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其传
票,案号为(2021)粤 2072 民初 18270 号,获悉法院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受
理中山凯旋真空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凯旋”)起诉的承揽合
同纠纷案件。
就前述诉讼事项提起反诉。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原定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
于收到法院传票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收到法院传票
的公告(补充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诉讼延期开庭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2)。
二、诉讼进展情况
票》,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受理机构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各方当事人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钢大厦 101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4420007076356756,住所: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 27 号
(3)反诉请求
①要求中山凯旋支付剩余货款 10,140,000 元;
②要求中山凯旋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282,420 元(以应付的剩余款项为基
数,按每日千分之一标准,从应付之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 5,282,420 元);
③要求中山凯旋支付运输费 19,200 元、仓储费 82,751 元(自 2020 年 5 月
④要求中山凯旋继续履行合同,自提存放在我司仓库的剩余口罩机设备;
⑤中山凯旋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上述①至③项诉求金额合计 15,524,371 元。
案号:(2021)粤 2072 民初 18270 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应到处所:古镇法庭第六审判庭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由于上述诉讼事项
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