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12479 债券简称:16 珠海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 珠海债,债券代码:112479)
将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支付 2020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最后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本息兑付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摘牌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公司债券
(含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息日
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称“中诚信国际评级”)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珠海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国际评级决定维持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16 珠海债”的到期本金金额为 5.98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为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
本息兑付金额为 1032.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手本息兑付金额为 1041 元。
三、本期债权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本息兑付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该日期
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及本金。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
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
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
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相关机构
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 278 号
办公地址: 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 16 号 2001-2 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 冯鑫
联系人:吴文婷
电话:0756-3292229
邮政编码:51900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1-395 号天德广场 T1 栋 9
楼
联系人:钟慧
电话:020-32258100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证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