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质押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9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质押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的通知,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进入发行阶段,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广汇集团将
以其合法拥有的广汇汽车 A 股股票作为质押财产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
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称“国开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合同中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广汇汽车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此次发行的质押财产。
司申请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账户名为“新疆
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质押登记,即:将 560,000,000 股广
汇汽车 A 股股票自广汇集团的股票账户划入质押专户。
  上述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登记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671,119,61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2.93%。广汇集团通过“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
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质
押专户”拟持有本公司 560,000,000 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96%,占公
司总股本的 6.90%。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汇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