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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春一东
股票代码: 600148(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55 号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55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
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此次权益变动已取得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
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9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
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
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1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长春一东 指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工业 指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本公司
东光集团 指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兵器集团、中国兵器 指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春一东离合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4%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东北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与东北工业集团有公司关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指 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
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
舍五入造成。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东北工业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 2555 号
法定代表人 高汝森
注册资本 10927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9 年 7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717104368M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军用机电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科研加工制造热能转供,
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固定资产租赁。(以下各项由
下属分公司实施经营:金属材料、五金化工、水泥建
材、电线电缆、食品饮料、仪器仪表、汽车零部件、
非标准设备研制、机械动力设备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机电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辅助设备开发咨询转让;
自行研制新产品试销;计量器具研制开发测试咨询,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咨询管理;技术信息服务,餐饮住宿)。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防排爆器材;反恐防爆、排爆系列产品及非标
仪器设备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生产、制造、销
售
经营期限 1999 年 07 月 02 日至 2032 年 05 月 24 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 兵器集团持股 100%
通讯地址(邮编)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 2555 号
联系电话: 0431-85158101
传真 0431-8517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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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东北工业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兵器集团
是东北工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持有东北工业集团 100%股权。
国务院国资委
兵器集团
东北工业集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
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
司合计 8 家,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股比例
注1:根据《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共3家,东北
工业集团出资占比40%,为第一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占比33%,珠海
一创春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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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东北工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7月,经营范围为:军用机电产品及其零部件
的科研加工制造热能转供,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固定资产租赁。(以下各项
由下属分公司实施经营:金属材料、五金化工、水泥建材、电线电缆、食品
饮料、仪器仪表、汽车零部件、非标准设备研制、机械动力设备技术开发咨
询服务,机电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辅助设备开发咨询转让;自行研制新产
品试销;计量器具研制开发测试咨询,建筑工程设计咨询管理;技术信息服
务,餐饮住宿)。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防排爆器材;反恐防爆、排爆系列产品及非标仪器设
备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生产、制造、销售。
东北工业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51,214.8 951,757.8 950,929.2
总负债 634,413.6 631,753.2 632,666.1
净资产 316,801.2 320,004.7 318,263.1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92,144.8 787,324.5 893,384.6
营业支出 795,168.7 776,857.7 878,234.7
利润总额 692 9,541 28,228
净利润 -2,235.9 6,399.5 23,857.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工业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
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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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工业集团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区居留权
高汝森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孟庆洪 男 总经理、董事 中国 长春 无
刘晓东 男 职工董事 中国 长春 无
苏立航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谷云龙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忠茂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黄德本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扬州 无
冯继平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长春 无
王显波 男 纪委书记、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黎建林 男 职工监事 中国 长春 无
张国军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长春 无
赵德良 男 总会计师 中国 长春 无
张宪宝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长春 无
赵晓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西安 无
秦晓方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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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中国兵器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根据
战略发展需要进行的内部资产结构调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有利于东
北工业集团产业整合,减少法人层级,提升公司治理效率,推动上市公司更
好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直接或者
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
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程序
团将其持有的 33,963,948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东北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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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无偿划转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长春
一东 33,963,94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东光集团持
有的长春一东 24%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署时间
甲方(划出方):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东北工业集团有公司
标的公司: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划出方、划入方关系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划出方)是东北工业集团有公司(划入方)的
全资子公司。
(三)划转标的及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长春一东 33,963,948 股股份,占
标的公司股本 24%。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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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生效
划转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划转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盖章;
(2)划转双方就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分别按照其章程及内部规定履行了适
当的内部决策程序;
(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宜。
(五)本次股份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光集团持有的拟无偿划转的长春一东的股份不
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六)本次股份划转的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划转取得兵器集团同意。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
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受让东光集团持有的长春
一东 24%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
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
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以外,本次股份转
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
达成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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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一、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东光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向东北工业集团转让 24%
上市公司股份。东北工业集团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现金支付,不存在购买资
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二、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不涉及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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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对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明确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是
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
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
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未来如涉及相关事项,将依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向上市公司推荐
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将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监事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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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
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
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
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
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
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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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
利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
保持独立。
为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
经营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
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一切损失将由本企业承担。”
二、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未从事与上市公司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
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
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与上市公司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亦未对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
进行控制;
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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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联合经营)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尽最大努
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
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
司有权要求本企业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
关联交易,已依照法律法规披露其存在的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为避免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义务人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
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
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保证交易价格的透
明、公允、合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企业及本企
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利益;
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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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关联交易不影响长春
一东的独立性,也未损害长春一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近 24 个月内,东北工业集团及关联方与长春一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交易项目 交易金额 (元)
园区管理费 3,307,553.08
出租房屋 70,700.96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房屋 58,851.38
设备租赁 18,648,449.19
销售材料 807,869.13
采购材料 399,838.20
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708,423.93
房屋租赁 1,032,186.98
加工费 2,305,621.32
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加工费 1,135,836.34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零部件 2,371,637.58
合计 30,846,968.09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
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
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更换的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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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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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长春一东股
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
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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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工业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7 月 2 日,最近三年的财务
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87,015 83,600 79,268
应收票据 43,255 75,042 60,694
应收账款 151,884 168,809 177,422
☆应收款项融资 40,758 - -
预付款项 20,256 25,101 23,566
其他应收款 17,988 38,027 52,356
存货 142,360 126,222 119,832
其他流动资产 20,715 16,128 16,417
流动资产合计 524,230 532,929 529,555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92 1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630 222
长期股权投资 1,344 1,518 1,4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2 2 -
固定资产 206,943 195,457 201,819
在建工程 18,104 19,764 18,557
无形资产 90,098 83,259 81,171
开发支出 1,881 4,594 4,246
商誉 88,070 88,070 88,070
长期待摊费用 2,993 4,251 5,2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64 13,077 15,1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87 8,017 5,2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6,985 418,829 421,374
资 产 总 计 951,215 951,758 950,929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96,194 80,111 91,958
应付票据 98,706 88,135 90,137
应付账款 156,329 164,331 167,359
预收款项 2,920 2,575 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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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575 246 -
应付职工薪酬 25,407 28,961 25,047
应交税费 3,248 2,361 3,113
其他应付款 7,800 6,650 17,1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50 3,493 28,048
其他流动负债 2,156 3,921 1,940
流动负债合计 400,783 380,783 428,776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202,820 229,519 172,660
长期应付款 18,609 9,344 16,246
预计负债 4,276 4,303 5,934
递延收益 7,926 7,799 9,0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 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3,631 250,970 203,890
负 债 合 计 634,414 631,753 632,6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937 10,937 10,937
资本公积 137,653 101,563 101,401
其他综合收益 -4,025 -3,539 -3,436
专项储备 948 847 796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588 21,525 26,6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46,101 131,333 136,366
*少数股东权益 170,701 188,672 181,8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16,801 320,005 318,2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951,215 951,758 950,92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总收入 792,145 787,325 893,385
其中:营业收入 792,145 787,325 893,385
二、营业总成本 795,169 776,858 876,189
其中:营业成本 649,267 641,716 731,010
税金及附加 3,344 3,884 3,718
销售费用 41,401 35,972 40,514
管理费用 43,791 45,081 45,798
研发费用 42,250 35,701 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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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15,116 14,504 12,948
加:其他收益 3,163 2,927 1,76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67 5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0 588 4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271 -4,343 -2,5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9 134 4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63 9,824 16,962
加:营业外收入 5,149 1,672 13,089
减:营业外支出 1,195 1,955 1,8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92 9,541 28,228
减:所得税费用 2,928 3,142 4,37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36 6,399 23,8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673 -2,927 16,917
少数股东损益 10,437 9,327 6,94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7,100 542,072 594,2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26 2,981 3,6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036 17,078 37,2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961 562,131 635,2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6,734 369,779 410,87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6,849 114,337 119,17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45 22,262 27,9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064 31,394 56,5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3,391 537,773 614,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70 24,359 20,7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88 - 2,19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80 - -2,1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232 2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18 767 4,5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84 792 20,7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23,883 2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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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支付的现金 115 - 2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7 5,535 22,8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726 27,798 66,2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58 -27,006 -45,4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5,258 186,663 154,36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42 21,189 1,6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600 207,852 156,00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9,415 161,392 98,4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38 8,405 12,8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6,826 186,163 128,6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26 21,689 27,3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68 -293 4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67 18,750 3,0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226 44,476 41,4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759 63,226 4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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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
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
购办法》第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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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有关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收购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属于国有股行政划转、
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无需单独聘请财务顾
问。因此由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高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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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顾问声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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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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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
限公司 2555 号
股票简称 长春一东 股票代码 6001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
名称 注册地 2555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具有 实际控制人
控制权的第一大
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协议转让 □ 继承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赠与 □
间接方式转让 □ 其他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0%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33,963,948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24%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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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是 □ 否 √
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是 √ 否 □
购办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及 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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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高汝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