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基础: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证券之星 2021-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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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515)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实现效益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579 号)批准,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235,521,23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
格为 12.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928.5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伙)《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170017 号)审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具体募投项目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半年度)》(公告编号:临 2021-069)。
   (二)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及实现效益情况
   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武汉临空产业园”)于
月 31 日累计完成投资 11.83 亿元。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 2,5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分配给武汉临空产业园的初始金额为
元,剩余募集资金 2,095,169,810.07 元。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蓝海临空”)为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临空产业园的实施主体,武汉蓝海临空 2018 年、2019 年、
元、1,939.72 万元。
   二、背景情况及本次终止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原因
   (一)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前期已明确为待转让资产的背景情况
   由于项目所在地竞争环境的重大变化,降低了项目预计的投资收益率,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8 年 8 月 14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孙公司新华联
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蓝海临空 8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
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厚朴”),转让价款
为 312,393,620.5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8-099)。
   因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终止协议
继续履行。该协议终止后,公司将继续与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或合作开发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武汉海航蓝海临空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0)。
   (二)本次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的原因
   由于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等原因,武汉临空产
业园项目所处的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则公司可能面临
项目实际收益率下滑,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自 2018 年 6
月起停工至今。经前期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已明确为待转让资产,
但因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原意向投资者与公司协商解除双方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截至目前
该项目仍未完成转让。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鉴于公司及下属 20 家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
定受理重整,并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 20
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可能发生调整。
鉴于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盈利不及预期,为能够更为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发挥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如涉及继续开
发、合作开发等,公司将根据届时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推进。
  三、本次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
考虑目前政府政策、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等客观情
况后做出的,能够更为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营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并且公司
承诺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审慎使
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承诺:1、公司已按照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
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公司承诺在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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