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1-098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5,215,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22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155,215,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22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478,21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0%。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
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其中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四届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5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
表决结果:吴世雄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林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张奇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徐成龙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何淑光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雷海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欧阳韬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王怡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713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44,41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
表决结果:蹇衡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4.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215,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78,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215,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78,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215,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78,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意见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安心满律师、陈新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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