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41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目 录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73
附件【一】: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 ...... 1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安德利、上市公司 指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荣新 指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荣耀 指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亚丰、大丰电 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
指
器 司”
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和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指
为陈学高,根据语境不同亦可单指其中一方
标的公司 指 亚锦科技和安德利工贸,根据语境不同亦可单指其中一方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德利控股子公司,本次重大
安孚能源 指
资产重组的主要收购主体
宁波睿利 指 宁波睿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德利工贸 指 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出售资产标的公司
巢湖安德利 指 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当涂安德利 指 当涂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和县安德利 指 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无为安德利 指 无为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含山安德利 指 含山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购买资产标的公
亚锦科技 指
司
南孚电池 指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南孚营销 指 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南孚环宇 指 福建南孚环宇电池有限公司
南孚新能源 指 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鲸孚 指 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鲸孚 指 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亚锦新通信 指 亚锦新通信(北京)有限公司
云南联通 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业绩承诺人、补偿
指 宁波亚丰
义务人
安德利通过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持
本次交易、本次重 有的亚锦科技 36%的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
大资产重组、本次 指 562,553,100 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
重组 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安德利行使,并通过安孚能源以现金方
式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8 月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8 月
宁波亚丰和安孚能源就目标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股份过户日 指
限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资产出售对价 指 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的转让价款
安德利工贸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资产出售涉及的安
资产出售过户之日 指
德利工贸 100%股权的变更登记
过渡期 指 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本所为本次交易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
本所/本律师 指
本法律意见书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华安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评估机构/中联国信 指 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资产审计机构/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信
出售资产审计机构/
指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
和信《审计报告》 指 和信出具的和信审字(2021)000718 号《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审计报 中证天通出具的中证天通[2021]审字第 0100588 号《审计报
指
告》 告》
收购资产《资产评 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 号《资产评
指
估报告》 估报告》
出售资产《资产评 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86 号《资产评
指
估报告》 估报告》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
《法律意见书》 指
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如无特别指明,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所引用数据,若以万元为单位,可能存在与以元为单位原始数值的尾
差;本法律意见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2021)承义法字第00286号
致: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安德利的委托,指派司慧、张亘律师担任安德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
法律服务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交易各方保证上述文件和证言真实、准确、
完整,所有文件上的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律师依赖政府有关部门、本次交易相关方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或有关人士出具
的证明文件、证言来出具法律意见。
备对有关会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专业
意见的适当资格。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该等内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
构出具的报告予以引述。但该等引述并不视为本律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其他材料一起申报或予以披露,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声明,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律师查阅了本次交易的《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关于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
议》、《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预案》、《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安德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等。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拟通过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购买其
持有的亚锦科技 36%股权,并通过安孚能源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出售安孚能源
所持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 562,553,100 股股份(占
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安德利行使。
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宁波亚丰拟向安孚能源转让其合法拥有的亚锦科技 1,350,127,440 股股份,
占亚锦科技现总股本的 36%(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宁波亚丰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在亚锦科技合法持有的
目标股份及目标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与上述目标股份有关的所
有权、利润分配请求权、资产分配权、表决权等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一并转让给安孚能源,安孚能源
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目标股份。
中联国信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收购资产《资产
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亚锦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为 623,961.02 万元,评估值 923,576.37 万元,评估增值 299,615.35 万元,增
值率为 48.02%。参考上述评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友好协
商,确定标的公司亚锦科技 36%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240,000.00 万元。
(1) 协 议 生 效 后 , 安 孚 能 源 支 付 股 份 转 让 对 价 壹 拾 伍 亿 元 ( 人 民 币
国银行的借款,以解除目标股份质押及亚锦科技所持南孚电池 22.183%股权之
上的股权质押;2)1,500,000,000 元中扣除还款专用资金后的剩余部分于股份过
户日后 15 日内由安孚能源向宁波亚丰直接支付;
(2)股份过户日,宁波亚丰前期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收到的交易意向
金叁亿元(人民币 300,000,000 元)自动转为安孚能源应向宁波亚丰支付的部分
股份转让对价;
(3)剩余对价陆亿元(人民币 600,000,000 元)由陈学高代安孚能源向宁
波亚丰支付(“陈学高代付对价”)。陈学高应收宁波亚丰的安德利股份转让
款与应付宁波亚丰的陈学高代付对价互相抵销;
(4) 对于上述因陈学高代安孚能源向宁波亚丰支付对价所形成的安孚能源对
陈学高的应付款 600,000,000 元(“应付陈学高款项”),各方一致同意将采取
如下安排解决:安孚能源应向陈学高支付的应付陈学高款项,与陈学高在安孚
能源资产出售事项下应向安孚能源支付的安孚能源资产出售对价的等额部分互
相抵销,互相抵销后安孚能源资产出售对价的剩余部分由陈学高按照《资产出
售协议》的相关约定继续向安孚能源支付。
各方同意,在股份过户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亚锦科技过渡期间的损益及数额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予
以确认。
亚锦科技在过渡期间内的收益由安孚能源按照其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比例
享有,损失由宁波亚丰按照安孚能源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比例,以现金方式于
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安孚能源补足。
(1)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人承诺:亚锦科技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个年度内,净利
润(“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
者,同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可能对净利
润造成 的一 切损 益影 响)应 分别 不低 于 616,372,500 元、657,464,000 元和
(2)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业绩承诺期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安孚能源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锦科技当期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下称“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间内,若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亚锦科
技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安孚能源应在专项审计报
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宁波亚丰向安孚能源进行利润补
偿。宁波亚丰收到安孚能源发出的补偿通知后 30 日内,应以现金方式对安孚能
源实施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利润补偿金额=(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实际净利润
数)÷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亚锦股份转让对价
-宁波亚丰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安孚能源对本次交易所收购的亚锦科技 36%股份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编制专项测试报告,并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如果根据经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
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宁波亚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则宁波亚丰应当按
照《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程序以现金形式向安孚能源另行进行补偿。
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亚锦股份转让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
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宁波亚丰累
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该等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应在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公告后 30 日内完成向安孚能源的支付。
如果亚锦科技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
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90%(含)的,业绩承诺方暂不需要在当期期末支付补偿
金额。该等补偿金额在 2024 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时一并核算及支付。2022 年度补偿金额暂免支付的,若 2023 年
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不
含),则 2022 年度的补偿金额应与 2023 年度补偿金额一并核算及支付。
宁波亚丰就业绩承诺期内亚锦科技累计实际净利润少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时
应承担的补偿义务金额和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时应承担的补
偿义务金额合计不应超过本次亚锦股份转让对价,超过部分不再补偿。
本次股份转让及安孚能源资产出售事项完成后,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宁波
亚丰有权要求安德利尽快启动后续进一步收购 1)宁波亚丰届时持有的亚锦科技
剩余全部股份;2)届时安孚能源少数股东持有的安孚能源全部股权;及 3)届时
宁波睿利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宁波睿利全部份额的交易;如果届时除宁波亚丰
和安孚能源之外的亚锦科技股东愿意以与宁波亚丰相同的交易条件向安德利出
售其持有的亚锦科技股份,则安德利也应收购该等股东所持亚锦科技股份,且
宁波亚丰应全力协助(前述交易简称“后续交易”)。
后续交易的具体安排如下:
(1) 有以下情形之一(以较早实现者为准)的,宁波亚丰有权要求安德利尽
快启动后续交易:
i.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由注册会计师对亚锦科技 2022 年上半年的业
绩进行专项审计,根据专项审计结果,亚锦科技 2022 年上半年净利润达到或超
过 308,186,250 元;或
ii. 亚锦科技 2022 年或之后任何一完整会计年度亚锦科技净利润达到或超
过 616,372,500 元。
届时关于后续交易中安德利进一步收购宁波亚丰所持亚锦科技股份的具体
比例由宁波亚丰确定,但不低于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收购对价由安德利以
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份和现金的具体比例由
宁波亚丰与安德利协商确定。虽有前述规定,但各方同意,宁波亚丰和安德利
在确定前述收购比例和收购对价的构成时,应确保该等收购行为本身不会导致
安德利的实际控制权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日起 36 个月内发生变化,并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定。
(2) 如交易完成后,宁波亚丰仍持有部分亚锦科技股份,则自本次股份转让
的股份过户日起满 36 个月后,宁波亚丰有权要求安德利继续收购宁波亚丰所持
亚锦科技全部剩余股份;如果届时除宁波亚丰和安孚能源之外的亚锦科技股东
愿意以与宁波亚丰相同的交易条件向安德利出售其持有的亚锦科技股份,则安
德利也应收购该等股东所持亚锦科技股份。收购对价以现金、发行股份或现金
与发行股份结合的方式支付,具体方式和构成比例由宁波亚丰与安德利届时协
商确定。
后续交易实施时,亚锦科技整体估值原则上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确定:亚锦
科技整体估值=后续交易重组预案/资产收购公告中披露的未来三年亚锦科技预
计净利润金额的算数平均值×15(举例而言,如果后续交易实施时披露的亚锦
科技未来三年平均预计净利润金额为 6.6 亿元,则亚锦科技届时的整体估值原
则上为 99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依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届
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确定。
(二)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安德利同意先将其所持有的安德利工贸 100%的股权转让并过户至安孚能源
名下,之后由安孚能源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标的资产出售给
陈学高;陈学高同意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安孚能源持有的
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
中联国信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
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德利工贸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为 78,072.23 万元,评估值 107,353.19 万元,评估增值 29,280.96 万元,增
值率为 37.50%。参考上述评估价值及安德利工贸评估基准日后利润分配 24,000
万元事项,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陈学高友好协商,确定拟出售资产交易作价
为 83,353.19 万元。
(1) 资产出售对价中的 600,000,000 元,与安孚能源应向陈学高支付的应付
陈学高款项互相抵销;
(2) 资产出售对价扣除 600,000,000 元后的余额由陈学高以现金形式自资产
出售过户之日后 2 年内支付完毕。陈学高及其配偶同意以夫妻共同财产对上述
剩余资产出售对价的支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各方同意,自本次资产出售的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 年 8 月 31 日)
至资产出售过户完成之日的期间(“过渡期间”)内,安德利工贸产生的收益由
安孚能源享有,损失由陈学高自行承担。
(2)在股份过户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应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安德利工贸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予
以确认。如果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安德利工贸在过渡期间内产生收益,则应根
据收益金额等额调增剩余资产出售对价;如果出现损失,则剩余资产出售对价
不予调整。
(3)就目前安德利为安德利工贸及其子公司债务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应由陈学高确保在资产出售过户之前予以解除;在资产出售过户前无法解除
的,陈学高及其配偶应就该等连带责任保证,以夫妻共同财产向安德利提供反
担保,直至该等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三)重大资产购买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顺序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与重大资产出售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但为了保证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不出现间断,在本次交易履行全部审批程序后,上市公司将先行
完成亚锦科技 36%股权的交割后,再完成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安德利工 贸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陈学高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5%的股份转让
给宁波亚丰,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学高持有上市公司 7.24%股份,宁波亚丰持有
上市公司 15%股份,根据《重组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安德利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购买资产为亚锦科技 36%股权,在取得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
源持有的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亚锦科技、安德利工贸 2020 年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亚锦科技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303,529.22 167,954.89 180.72%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240,000.00 61,323.10 391.37%
营业收入 337,404.37 176,571.39 191.09%
财务指标 安德利工贸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80,206.25 167,954.89 107.29%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07,417.30 61,323.10 175.17%
营业收入 176,571.39 176,571.39 100.00%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陈 学 高 拟 将 其 持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14,380,800 股 股 份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同时根据协议约定,陈学高先生放弃其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
圳荣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1,838,04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50%),
同时秦大乾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0,785,6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表决权的 29.1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本次购
买资产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之间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但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本律师查阅了安德利、安孚能源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章程以及工商登记
资料;查阅了安德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合伙协议
或身份证明;查阅了交易对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章程、身份证明等。
(一)安德利
经核查,安德利现持有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名称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文明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夏柱兵
注册资本 11,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 5 月 7 日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经营;卷烟零售(雪茄烟);冷冻
食品销售;糕点面包加工、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分装)销售;蔬菜制品【食品
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销售;糖(白砂糖、赤砂糖、
冰糖)(分装)销售;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分装)销售;
冷冻动物产品(仅限分公司经营);图书、音像制品销售(仅限
分公司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上述内容凭有效许可证经
经营范围
营);(以上范围涉及行政许可和资质的凭许可证和资质证在核
定范围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家电、百货、针纺织品、服装、
鞋帽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不含粮棉),家具、五金交电、黄金
珠宝、摩托车、自行车、机电产品销售;为本企业运输,家电维
修,空调安装,产品咨询服务;电脑及电脑耗材销售;旧家电销
售、回收服务。租赁柜台、仓库、设备。广告设计、制作、发
布;母婴用品销售;母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公司设立
安德利系由安德利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12 年 1 月 18 日安德利有限股东会以及 2012 年 2 月 8 日安德利创立大
会批准,安德利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安德利有限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 240,728,564.19 元,按 1:0.53276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股本 6,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 万元。公司
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安德利的股份。
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2)第 1322 号《验资报告》。
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41421000003357。
安德利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结构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陈学高 4009.860 66.831
银瑞投资 600.000 10.000
姚忠发 187.200 3.120
姚 明 187.200 3.120
钱元报 30.780 0.513
夏留文 30.780 0.513
洪雪晴 30.780 0.513
赵启浒 30.780 0.513
陈 伟 30.780 0.513
袁先朝 30.780 0.513
叶贵芝 30.780 0.513
孙玉琳 30.780 0.513
胡更生 30.780 0.513
朱锦华 30.780 0.513
袁 玲 30.780 0.513
王 成 30.780 0.513
周同江 30.780 0.513
戴光明 30.780 0.513
股本结构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滕树能 30.780 0.513
金小龙 30.780 0.513
江 水 30.780 0.513
李柏森 30.780 0.513
朱春花 30.780 0.513
胡迎生 30.780 0.513
方大春 30.780 0.513
李立东 30.780 0.513
周元灿 30.780 0.513
陶传进 30.780 0.513
卢卫坤 30.780 0.513
丁恒春 30.780 0.513
刘章宏 30.780 0.513
孙爱萍 30.780 0.513
孙晓俊 30.780 0.513
李正兵 30.780 0.513
金 胜 30.780 0.513
洪四喜 30.780 0.513
王保新 30.780 0.513
合 计 6,000.000 100
(2)安德利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7 号文)批准,同意安徽安德
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并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安德利的注册资本总股本由
(2016)第 5628 号”《验资报告》,对安德利前述新增注册资本予以验证。
①2017年利润分配转增股本
年末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共计转增32,000,000股,转增后安德利总股本增至112,000,000股。
第5221号《验资报告》,对安德利前述新增注册资本予以验证。
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上述股本变化外,安德利上市以后不存在
其他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德利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
(4)本律师查验了安德利的公司章程并查询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 1 ) 经 核查 , 合 肥荣 新 及 其 一致 行 动 人深 圳 荣 耀 合计 持 有 上市 公 司
的上市公司 10,785,6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63%)的表决权委托给
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的 29.13%。本律
师查验了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伙协议并查询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
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荣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的上市公司 10,785,6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63%)的表决权委托给
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的 29.13%,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系袁永刚、王文娟夫妇实际控制,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2)经核查,袁永刚、王文娟夫妇通过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荣耀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的 29.13%,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系依法设立并有效
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规
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安德利具备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二)安孚能源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收购主体为安德利控股子公司安孚能
源,现持有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名称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号(安德利广场内)
法定代表人 夏柱兵
注册资本 7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7 日,安德利做出股东
决定,同意设立安孚能源,并通过《公司章程》。
安孚能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 计 70,000.00 100.00
领取了《营业执照》。
综上,本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孚能源系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
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安孚能源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三)宁波亚丰
经核查,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宁波亚丰现持有宁波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7007053334386 的《营业执照》,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五号办公楼 401 室
法定代表人 JIAO SHUGE(焦树阁)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6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各类电池及电池配件的技术咨询。
(1)1999 年 8 月,大丰电器设立
宁波亚丰前身为大丰电器,系由陈永心、张清顺、陈美玉、陈飞、连步
儒、郑志丹、黄宁于 1999 年 8 月共同出资设立。
大丰电器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 100.00
资报告》,确认截至 1999 年 8 月 25 日,大丰电器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货币出资
大丰电器于 1999 年 8 月 26 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8 年 1 月,大丰电器股权转让
心、黄宁、连步儒、张清顺、郑志丹将全部股权转让给 Gorgeous(HK);大丰
电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同日,Gorgeous(HK)与上述七名自然
人股东签署《股权并购协议》,约定陈美玉等七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大丰电
器 100%股权转让给 Gorgeous(HK),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大丰电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 计 1,600.00 100.00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大丰电器在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
的净资产为 170,399,112.17 元。
经济厅关于并购设立外资企业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闽外经贸
资[2007]550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丰电器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商外资闽府外资字[2007]0064 号)。
(3)2016 年 7 月,大丰电器变更公司名称
“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
(4)2021 年 7 月,宁波亚丰增资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宁波亚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宁波亚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GORGEOUS COMPANY
LIMITED
合 计 100,000.00 100.00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宁波亚丰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动。
综上,本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宁波亚丰系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
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宁波亚丰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四)陈学高
经核查,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对方为陈学高。根据陈学高现行有效的身份证
明文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陈学高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2622195910******
住所 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城中中路 8 号***室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C 座 38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无
或地区的居留权
根据陈学高的确认,并经本律师在裁判文书网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陈学高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情况。
综上,本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陈学高为具备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并直接持有安德利的股份,具备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一)《股份转让协议》
经核查,2021 年 11 月 16 日,安德利、宁波亚丰、安孚能源、陈学高、
JIAO SHUGE(焦树阁)签署了《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转让标的、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付方
式、信息披露、股份过户及股份权利义务的转移、利润承诺与业绩补偿、过渡
期间内损益安排、亚锦科技表决权委托及股份质押安排、目标公司公司治理安
排、后续交易安排、税费承担、生效、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条款的独立性、
争议解决、通知、保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二)《利润补偿协议》
经核查,2021 年 11 月 16 日,安孚能源与宁波亚丰签署了《利润补偿协
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利润承诺、补偿金额的确定及补偿的实施方式、减
值测试、补偿金额的暂免支付、补偿上限、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协议的生效
与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三)《资产出售协议》
经核查,2021 年 11 月 16 日,安孚能源与陈学高签署了《安徽安德利工贸
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出售、资产出售对价和
资产出售过户、期间损益和或有负债安排、保密义务、税费的承担、违约责
任、协议生效解除和终止、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四)《15%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经核查,2021 年 11 月 16 日,安德利与宁波亚丰签署了《宁波亚锦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15%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宁波亚锦 15%股份表决权委托
所涉及的表决权委托、委托权利的行使、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违约责任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约定。
(五)《亚锦科技 51%表决权委托协议》
经核查,2021 年 11 月 11 日,安德利与宁波亚丰签署了《宁波亚锦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15%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宁波亚锦 15%股份表决权委托
所涉及的表决权委托、委托权利的行使、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表决委托生效前
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本律师认为:签署上述协议系协议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和形式不
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除《亚锦科技
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授权与批准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和授权:
(1)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
意上市公司与宁波亚丰、JIAO SHUGE(焦树阁)、陈学高签订了《股份转让
之框架协议》
(2)2021 年 9 月 29 日,安德利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安徽安德利百
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及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说明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1 月 16 日,安德利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
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
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
案》、《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
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评估值经协商后确定,并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
价为 24 亿元,并同意签署、履行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包括
但不限于:
本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
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已经取得的上述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待
尚需获得的批准与授权获批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五、本次交易拟收购资产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为亚锦科技。本律师
查阅了亚锦科技及其前身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现行有效的公司营
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查阅了亚锦科技及其股东出具的相关说明或承诺。该公
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亚锦科技基本情况
经核查,亚锦科技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200757191291T 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新建路 2 号 1 幢 1 号 139 室
法定代表人 JIAO SHUGE(焦树阁)
注册资本 375,035.4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11 日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电子计算机及软件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施工;电
子计算机及网格耗材、办公设备的销售;投资咨询。(未经金融
经营范围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根据亚锦科技《营业执照》的记载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亚锦科技系永
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亚锦科技不存在
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依法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亚锦科技的历史沿革
出资设立亚锦科技前身“昆明亚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亚
锦”),昆明亚锦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
中,昆明市玉锦科工贸有限公司出资 2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张剑出资
(2004)第 H-03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3 月 9 日,昆明亚锦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 50 万元。
昆明亚锦设立时,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 100.00
元的出资转让给昆明市玉锦科工贸有限公司。
理变更登记,领取注册号为 53010010011263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昆明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 100.00
公司分别将其 4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原股东颜学平,将其 1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赵
子祥,将其 1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刘昆,将其 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兰岚,将
其 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张伟。原股东颜学平放弃对受让股权外其他出资的优
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昆明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 100.00
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亚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亚锦”)。(2)
云南亚锦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其中颜学平以货币出资 157.5 万
元,赵子祥以货币出资 135 万元,刘昆以货币出资 112.5 万元,兰岚和张伟分
别以货币出资 22.5 万元。
纳的货币出资 450 万元。
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有的 40 万元出资转让给文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2)赵子祥将其持
有的 35 万元出资转让给文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3)刘昆将其持有
的 25 万元出资转让给文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南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子祥、刘昆、文刚、兰岚和张伟分别向新股东彭利安转让出资 70.2 万元、59.8
万元、52 万元、52 万元、13 万元和 13 万元,原股东间放弃优先认购权。
议》。2013 年 10 月 25 日,云南亚锦就上述事项向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南亚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年 10 月 31 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值
为基准,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 020208 号《审计报告》,对亚锦科技前身云南亚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确认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云南亚锦经审计的净资产
为人民币 5,321,058.82 元。2013 年 11 月 9 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北京亚超评字(P2013)第 A105 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云南亚锦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662.32 万元。
限 公 司的注册资本实 收情况进 行了审验, 并 出具了中审亚太验 字 [2013]第
注册号为 53010010011263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股东姓名 股份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
案》。
意云南亚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
系统函[2014]627 号),同意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简称:亚锦科技,证券代码:830806,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
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
“宁波市北仑区新建路 2 号 1 幢 1 号 139 室”。
了《关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云南
亚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 6121251_B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转让手续,并用以认缴亚锦科技本次发行增加的股份 26.4 亿元,代表每股人民
币 1 元的股份为 26.45 亿股。
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
函》(股转系统函〔2016〕917 号),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备案申
请予以确认。
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完成后,亚锦科技股份总数增加至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42,884,000.00 99.9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16,000.00 0.08
合计 2,645,000,000.00 100.00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
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亚锦科技向宁波
慧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64 名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约定
每股发行价格为 2.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6,338.50 万元。
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 61212151_B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71903879910158 的账户
内,共计人民币 2,763,385,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1,105,354,000.00 元用以增加
股本,出资额溢价部分人民币 1,658,03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
积。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6]7161 号),对亚锦科技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完成后,亚锦科技股份总数增加至 3,750,354,000
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亚锦科技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47,354,000.00 97.2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3,000,000.00 2.75
合计 3,750,354,000.00 100.00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上述股本变化外,亚锦科技不存在
其他股本变化情况。
(三)亚锦科技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和信《审计报告》,亚锦科技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合并的简要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146,820,664.31 1,286,760,095.88 1,532,420,847.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40,812,952.07 1,748,532,115.77 1,712,332,681.12
资产总计 2,787,633,616.38 3,035,292,211.65 3,244,753,528.32
流动负债合计 914,109,612.49 1,475,698,445.41 1,969,605,670.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1,299,293.40 165,086,855.47 80,000,000.00
负债合计 1,345,408,905.89 1,640,785,300.88 2,049,605,670.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2,224,710.49 1,394,506,910.77 1,195,147,857.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87,633,616.38 3,035,292,211.65 3,244,753,528.32
(四)亚锦科技评估情况
根 据中联国信出具的皖 中联国信评报字 (2021)第 293 号 《资产评估报
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亚锦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五)亚锦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经核查,宁波亚丰持有标的公司亚锦科技已发行的 2,640,000,000 股份普通
股,占标的公司亚锦科技已发行总股本的 70.39%,为标的公司亚锦科技的控股
股东。
经核查,Gorgeous Company Limited (HK)直接持有宁波亚丰 100.00%的股
权,焦树阁通过 Gorgeous Company Limited (HK)间接持有宁波亚丰的股权。因
此,焦树阁为标的公司亚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六)亚锦科技主营业务及业务资质
经核查,亚锦科技核心资产为其控制的南孚电池,南孚电池主要从事电池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投资并持有南孚电池等被投资公司的股份外,亚锦科
技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根据南孚电池提供的资料,并经本律师核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认证认
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
统一平台(https://iecms.mofcom.gov.cn/),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南孚电池及其
子公司持有资质证书的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
序号 证书/资质编号 证书/资质名称或认证标准/项目 有效日期
公司
南孚 GB/T 1002-2008;GB/T 2099.1- 2017/5/5 至
电池 2008;GB/T 2099.7-2015 2026/7/29
南孚 GB/T 1002-2008;GB/T 2099.1- 2016/12/7 至
电池 2008;GB/T 2099.7-2015 2026/7/29
南孚 GB/T 17743-2017;GB 7000.1- 2020/6/23 至
电池 2015;GB 7000.204-2008 2024/10/25
南孚 GB17625.1-2012;GB4943.1- 2020/1/7 至
电池 2011;GB/T9254-2008 2024/9/29
电池 2011;GB/T9254-2008 2024/4/22
南孚 GB/T 1002-2008;GB/T 2099.1- 2021/2/3 至
电池 2008;GB/T 2099.7-2015 2023/12/24
GB/T1002-2008;GB/T2099.1-
南孚 2020/3/9 至
电池 2012;GB4943.1-2011;GB/T9254-2008 2023/7/20
南孚 GB/T1002-2008;GB/T2099.1-
电池 2023/4/20
GB/T 2099.1-2008;GB/T2099.7-
南孚 2015;GB/T1002-2008;GB4943.1- 2016/12/7 至
电池 2011;GB/T9254-2008;GB17625.1- 2023/4/20
南孚 GB/T1002-2008;GB/T2099.1- 2020/3/9 至
电池 2008;GB/T2099.7-2015 2023/2/5
南孚 GB/T1002-2008;GB/T2099.1-
电池 2012;GB4943.1-2011;GB/T9254-2008 2023/2/5
南孚 GB17625.1-2012;GB4943.1- 2017/12/8 至
电池 2011;GB/T9254-2008 2022/9/21
南孚 GB/T1002-2008;GB/T2099.1- 2019/6/12 至
电池 2008;GB/T2099.3-2015 2022/8/1
GB2099.1-2008;GB2099.7-
南孚 2017/1/17 至
电池 2021/12/31
南孚 GB17625.1-2012;GB4943.1- 2018/12/13 至
电池 2011;GB/T9254-2008 2021/11/12
南孚 GB 17625.1-2012;GB 4943.1- 2019/09/12 至
电池 2011;GB/T 9254-2008 2024/09/03
南孚 00120S30026R3L/35 2011/1/27 至
电池 00 2023/1/15
南孚 00120E30028R6L/35 2002/12/26 至
电池 00 2023/1/8
南孚 00119Q311000R7L/3 2019/12/31 至
电池 500 2023/1/5
南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1988/10/10 至
电池 登记证书 长期
南孚 2018/4/24 至
电池 长期
南孚 9135070061105
电池 5115X001X 2022/6/29
南孚 闽 AQB3507QGⅢ 2020/12/24 至
电池 202000021 2023/12/23
南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2011/10/13 至
营销 登记证书 长期
南孚 2011/3/1 至长
营销 期
深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2021/5/28 至
鲸孚 登记证书 长期
深圳 2021/5/21 至
鲸孚 长期
上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2021/7/30 至
鲸孚 登记证书 长期
上海 2021/7/29 至
鲸孚 长期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南孚电池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主要资
质,且该等资质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
(七)亚锦科技主要资产情况
经核查,亚锦科技共持有 2 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南孚电池和亚锦新通
信,另外,亚锦科技还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间接持有五家公司股权,基本
情况如下:
(1)南孚电池
公司名称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9 号
法定代表人 焦树阁
注册资本 3,997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611055115X
成立日期 1988 年 10 月 10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生产及销售各类电池、电器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经营范围 及电工产品、光电产品、家居护理用品、个人护理等用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亚锦科技持有其 82.18%股权,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股权结构
股权 ,CDH GIANT HEALTH(HK) LIMITED 持有其 1.45%股
权,宁波洪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其 0.67%股权
经核查,南孚电池共拥有五家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69663334XP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
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电池销售;销售代理;家用
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居
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日
用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妆品批发;玩具销售;玩具、
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南孚电池持有其 100%股权
公司名称 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30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研发、生产及销售各类电池、电器具、电子产品、光电产品、五
经营范围 金交电及电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孚电池持有其 80%股权,平延平区同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权结构
伙)持有其 20%股权
公司名称 福建南孚环宇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9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3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锂离子电池制造除外);电池制造;电池
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
经营范围 理;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
售;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玩具销
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
应用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南孚电池持有其 100%股权
公司名称 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中浩工业城 C5 栋厂房 C5 栋 5
注册地址
层 512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
从事计算机科技、软件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剃须刀、打火机、电池、机械设
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卫浴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电子
产品、厨房用具、智能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点火枪及配件的
经营范围
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剃须刀、打火机、电池、机械设备、
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卫浴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电子产
品、厨房用具、智能设备、五金交电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
食品、酒类的销售。
南孚电池持有其 51%股权,上海众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权结构
持有其 20%股权
公司名称 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 258 号 1 幢 106 室
法定代表人 刘荣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1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
技、软件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家用电器、日用杂品、电池、机械设
备、日用百货、卫浴用品、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电子产品、
厨房用具、智能设备、五金交电、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
不含烟草成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深圳鲸孚持有其 100%股权
(2)亚锦新通信
公司名称 亚锦新通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 36 号院 2 号楼 1 至 7 层 101 号 6 层 632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LWW97L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6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
据处理;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企业管理;会议服务。(企业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
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亚锦科技持有其 51.00%股权,北京共铸保辉管理咨询中心(有
股权结构
限合伙)持有其 49.00%股权。
经核查,南孚电池、南孚营销、南孚新能源、南孚环宇、深圳鲸孚、上海
鲸孚、亚锦新通信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不存
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根据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和亚锦科技、南孚电池出具
的《关于知识产权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的承诺》,并经本律师核查中国及
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http://cpquery.sipo.gov.cn/),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技控股子公司共取得并拥有 489 项专利,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附件
一:亚锦科技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亚锦科技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专利权,该等专利权均在法定保护期
限内,且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根据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证明和亚锦
科技、南孚电池出具的《关于知识产权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的承诺》 ,并
经本律师核查中国商标网(http://wsjs.saic.gov.cn/),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共拥有 342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
书之“附件二: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注册商标,该等商标权均在
法定保护期限内,且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根据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及书面说明,并经本律师核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http://www.ccopyright.com.cn/),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南孚电池及其子公
司拥有 9 项作品著作权和 2 项软件著作权,共计 11 项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 登记
序号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人 类别
南孚 电池挂卡(丰蓝 1 号 3
电池 代)
南孚 电池挂卡(聚能环 3
电池 代)
南孚
电池
南孚
电池
深圳
鲸孚
深圳
鲸孚
深圳
鲸孚
深圳
鲸孚
深圳
鲸孚
软件著作权
著作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权人
南孚 南孚自研奇门接口与
电池 U8ERP 数据集成系统
南孚 “南孚超级大脑”软件
电池 系统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南孚电池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著作权,该
等著作权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且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根据亚锦科技提供的相关域名证书,并经本律师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https://www.beian.miit.gov.cn/)查
询,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3 项域名,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域名 备案号 审核日期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亚锦科技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域名,该等
域名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且不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根据房屋权属证明,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技控股子公司南孚电
池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 3 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使用 面积 使用权 他项
序号 证书号码 地址 用途
权人 (㎡) 类型 权利
南孚电 南国用(1999)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 建设
池 464 号 区工业路 109 号 用地
南孚电 闽(2020)延平区不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 建设
池 动产权第 0020711 号 区工业路 109 号 用地
闽(2019)南平市不
南孚电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 建设
池 区工业路 109 号 用地
号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南孚电池合法拥有前述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
用权权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且不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1)根据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亚锦科技的书面
说明以及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清单,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
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共 26 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房产证号/不动产权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地产坐落位置
证编号 (m?) 权利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南房权证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闽(2020)延平区不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动产权第 0020711 号 109 号
闽(2019)南平市不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号
房权证南房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南房权证字第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房屋、建
筑物所有权,该等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且不存在抵押或
其他权利限制。
(2)经核查,截至2021年8月31日,南孚电池正在使用,但未取得权属证
书的房屋共计10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房屋坐落 估算面积(㎡) 房屋用途
店面及车库
南孚油库
(27#)
新拌粉车间(第
七车间旁)
空压机房
(10#)
经核查,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中,除第8处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第
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交易对方宁波亚丰及其实际控制人积极采取下列措施减轻
或消除该风险对南孚电池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宁波亚丰及JIAO SHUGE(焦树阁)已分别出具《关于无产权证明事项的
承诺函》:“①若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存在任何权属纠纷,而使南孚电
池或者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以自有财产为南孚电池承
担相关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资者的相
关权益;②如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受到罚款、被要求拆除或其他风险而使
南孚电池或者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以自身财产为南孚
电池承担相关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避免影响南孚电池及其他投资
者的相关权益。③本公司/本人承诺上述房屋部分或全部被强制拆除时,及时为
南孚电池提供可替代的用房安排,以保证不影响南孚电池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律师认为:南孚电池使用部分未取得证书房屋建筑物作为非主要生产经营场
所,若发生房屋部分或全部被强制拆除情况时,宁波亚丰及南孚电池实际控制
人JIAO SHUGE(焦树阁)已出具承诺能及时提供可替代用房安排,不会因此
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并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南孚电池正在使用,但未取得
权属证书的房屋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件、房屋租赁协议和书面
说明,经本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共租
赁房产 11 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面积 租赁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平方米) 用途
北京京广中心有 2020-09-01
亚锦科 北京市京广中心
技 第 37 层 09-10A
物业管理分公司 31
宁波市东部新城
宁波启樾企业管 亚锦科 A2-22 地 块 中 国
理有限公司 技 银行大厦塔楼
广东省深圳市福
南孚电 田区福民路南金 2020-1-1 至
池 田路东福民佳园 2021-12-31
广东省深圳市龙
深圳市城投中浩 岗区坂田街道中
南孚电 工业 2020-6-1 至
池 仓储 2023-5-31
司 C 栋厂房 C5 栋 3
楼 311 室
上海市徐汇区宜
上海洪华投资发 南孚营 2020-7-1 至
展有限公司 销 2023-6-30
名义楼层第 14 层
虹漕路 88 号 H88 2021-5-16
上海瑞智置业有 南孚营 317 室约
限公司 销 250m2
层 ABCD 单元 15
上海韵锦房地产 上海市浦东新区
南孚营 2020-7-1 至
销 2022-6-30
(有限合伙) 楼G室
广东省深圳市福
南孚营 田区福民路南金
销 田路东福民佳园
甘肃省兰州市城
南孚营 关区雁西路鑫亿 2021-7-1 至
销 城小区 4 号楼 1 2022-6-30
单元 401
北京市丰台区四
北京鸿盛广源信 南孚营 合庄路 2 号院 2
息咨询有限公司 销 号 楼 ( 7 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
深圳市城投中浩 岗区坂田街道中
深圳鲸 工业 2020-1-4 至
孚 仓储 2023-1-3
司 C 栋厂房 C5 栋 3
楼 512 室
根据亚锦科技提供的资料及交易对方和亚锦科技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 70.39%股份以及亚锦科技持有南孚电
池 22.183%股权处于质押状态。亚锦科技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
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导致其持有的南孚电池以及浙江讯通联盟商务服务有限公
司的股权尚处于司法冻结状态,2021 年 10 月 26 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裁定,将财产保全范围变更为“冻结被申请人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66%的股权(未出质部分)”。
根据宁波亚丰、亚锦科技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上述
股权冻结、质押外,亚锦科技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
限制情况。
(八)亚锦科技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根据亚锦科技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亚锦科技出具的说明以及亚锦科技
及其主要控股子公司主南孚电池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社保、公
积金、环保等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情况说明,并经本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企查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
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等网站的核查,亚锦科技控
股子公司南孚电池在报告期内受到有关监管部门单笔罚款金额超过 1 万元的行
政处罚共 1 笔,主要情况如下:
序 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具体处罚措施
号 决定书编号
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证据
并主动公告召回产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
定作出如下处罚:
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便携
南市监稽处 销售不合 充电宝违法行为;
[2020]9 号 格产品 2、没收未售出的过充电项目不符合国家
标准的南孚酷博便携充电宝 200 只;
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福建省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2017 年版)》规定的从重情节。
经核查,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发生后,南孚电池已及时缴纳罚款并采取相应
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17 年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从重处
罚的情形,不影响南孚电池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亚锦科技、南孚电池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
反注册地及业务经营地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有关政府主管
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亚锦科技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根据亚锦科技的确认,并经本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主 办 的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shixin.court.gov.cn/)等网站检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亚锦科技
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情况如下:
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亚锦科技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构成根本违约为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亚锦科技
支付违约金 269,200,000 元,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及律师费。2021
年 2 月 20 日,亚锦科技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返还保证金 2000 万元和往来款 348 万元,并支付从
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亚锦科技持有浙江迅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66%
的股权。2021 年 5 月 17 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亚锦科技持有南孚电池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财产保全范围变更为“冻结被申请人宁波亚
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66%的股权(未
出质部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案件已一审开庭审理完结,尚
未判决。
除此之外,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以及
可预见的标的额占其净资产额 5%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六、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标的公司为安德利工贸,该公
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德利工贸基本情况
经核查,安德利工贸现持有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40124MA2UER6N4H 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学高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
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经营;卷烟零售(雪
茄烟);冷冻食品销售;糕点面包加工、销售(仅限分公司经
营);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分装)销售;
蔬菜制品【食品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销售;糖(白
砂糖、赤砂糖、冰糖)(分装)销售;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
(分装)销售;冷冻动物产品(仅限分公司经营);图书、音像
经营范围
制品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家电、百
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不含粮棉),
家具、五金交电、黄金珠宝、摩托车、自行车、机电产品销售;
为本企业运输,家电维修,空调安装,产品咨询服务;电脑及电
脑耗材销售;旧家电销售、回收服务。租赁柜台、仓库、设备。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母婴用品销售:母婴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安德利工贸《营业执照》的记载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德利工贸
系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工贸
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依法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等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安德利工贸的历史沿革
贸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安德利认缴出资
信用代码为 91340124MA2UER6N4H 的《营业执照》
安德利工贸设立时,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100.00
化情况。
资源,安德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将公司全部资产划转至安德利工贸。
(三)安德利工贸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审计报告》,安德利工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合并的简要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791,821,588.26 646,274,448.57 635,909,021.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24,278,196.98 1,155,788,035.10 1,197,889,468.78
资产合计 2,016,099,785.24 1,802,062,483.67 1,833,798,490.64
流动负债合计 879,135,576.63 719,928,113.82 856,259,039.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359,148.94 7,961,322.23 9,149,096.45
负债合计 955,494,725.57 727,889,436.05 865,408,136.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1,060,605,059.67 1,074,173,047.62 968,390,354.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016,099,785.24 1,802,062,483.67 1,833,798,490.64
(四)安德利工贸评估情况
根 据中联国信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 (2021)第 286 号 《 资产评估报
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德利工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五)安德利工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持有标的公司安德利工贸 100%
股权,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安德利拟将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出资至新设子公司
安孚能源,届时安孚能源为标的公司安德利工贸的控股股东。
经核查,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安德利表决权的 29.13%,为安
德利控股股东,袁永刚、王文娟夫妇通过合肥荣新间接持有安德利工贸的股
权,因此,袁永刚、王文娟夫妇为标的公司安德利工贸的实际控制人。
(六)安德利工贸主要资产情况
经核查,安德利工贸共持有 6 家控股子公司,另外,安德利工贸还通过控
股子公司间接持有 4 家公司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1)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巢湖中路 7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学高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752987928K
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针纺
织品及原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
经营范围 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乐器零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
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物业管理;
销售代理;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电器修理;家
用电器安装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
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
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
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柜台、摊位出租;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
(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母婴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
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
食品);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
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安德利工贸持有其 100%股权
(2)无为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无为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花园路南
法定代表人 姚忠发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505146813XF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
售;保健食品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宾馆、住宿(仅限分
公司经营);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销售;农副产品购
销(不含粮棉);家具、五金交电、黄金珠宝、摩托车、自行
经营范围 车、机电产品销售;为本企业运输服务;家电维修;产品咨询服
务;电脑及电脑耗材销售;旧家电回收服务;柜台、仓库、设备
租赁;家用电器维修、安装及配件零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
公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安德利工贸持有其 100%股权
(3)当涂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当涂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立东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2,307.3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13356390768
家具、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土特产、五金交电、厨房用具、宠
物用品、汽车用品、针纺织品、办公文具、计算机及耗材、保健
器械、自行车、玩具、运动器材、影像器材、乐器、儿童用品、
数码产品、手机、通讯设备、化妆品、珠宝首饰、工艺品、花
卉、服装、鞋帽、箱包、劳保用品、音像制品、出版物、家用电
经营范围
器及配件销售;烟、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一类二
类医疗器械零售,家用电器回收、维修、安装,农副产品收购、
销售,餐饮服务,代办中国移动业务,物业管理,糕点类食品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安德利工贸持有其 100%股权
(4)含山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含山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含山县环峰镇昭关南路东侧天喜苑 3#
法定代表人 陈东林
成立日期 2019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2MA2TD68213
家居用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不含油漆及涂料制品)、日用
百货、照明设备、五金产品、厨房设备、音像制品、出版物、床
上用品、宠物用品、汽车用品、卫生用品、针纺织品、办公用
品、文具、办公耗材、自行车、模型、玩具、文体用品、广播影
视设备、乐器、婴幼儿用品、电脑、数码产品、通讯设备、游戏
器具、化妆品、珠宝、首饰、配饰、工艺品、花卉、服装、鞋
经营范围 帽、箱包、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纸制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保健品、农产品、酒类、糖、土特产销售;卷烟零售;农副
产品(不含粮食)收购、销售;家用电器及配件销售、维修、安
装;互联网信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豆芽及豆制品加工、
销售;糕点、面包烘焙、销售;熟食生产、销售;摊位租赁;电
信业务代办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安德利工贸持有其 100%股权
(5)肥西县安德利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肥西县安德利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派河大道 88 号旭辉广场 B1F-
法定代表人 张赛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8N330QXL
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
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办公设备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消毒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
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服
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
售;箱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
经营范围 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乐器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
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
(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总质量 4.5 吨及
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物
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
零售;药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酒类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安德利工贸持有其 100%股权
(6)安徽安德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徽安德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置地广场 C 座 38 层
法定代表人 王成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5353263375R
电子商务;家电、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黄金珠
宝、文体用品、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花木销售;预
经营范围 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不含粮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销售;
机电产品、汽车用品、农资销售;手机、电脑及电脑耗材销售;
旧家电销售、回收服务;家具、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
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皮革制品、橡塑制品销售;鲜花礼
仪服务、婚庆服务、清洁干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安德利工贸持有其 100%股权
(7)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东路 150 号
法定代表人 姚忠发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2,7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3550173336L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
售;音像制品、图书报刊零售;卷烟零售;家居、家具、装饰用
材、日用百货、灯饰、五金交电、厨房厨具、床上用品、宠物用
品、汽车用品、卫生用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文具、耗材纸
品、体育器械、自行车、模型、玩具、运动器材、影像器材、乐
器、儿童用品、电脑、数码产品、手机、通讯设备、游泳器具、
经营范围
化妆品、珠宝首饰和金银首饰、工艺品、花卉、服装、鞋帽、箱
包、劳保用品、家用电器销售;物业管理;电信业务代办;旧家
电回收业务;家用电器维修、安装及配件零售,二类医疗器械零
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
饮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安德利工贸持有其 100%股权
(8)巢湖长江百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巢湖长江百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口安德利扩建工程 A 楼 901
法定代表人 任等平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069120035G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批
发;家居、家具、装饰用材、日用百货、土特产、灯饰、五金交
经营范围 电、厨房、床上用品、宠物用品、汽车用品、卫生用品、针纺织
品、办公用品、文具、耗材纸品、保健器械、自行车、模型、玩
具、运动器材、影像器材、乐器、儿童用品、电脑、数码、手
机、通讯设备、游戏器具、化妆品、珠宝、首饰、配饰、工艺品
(不含文物)、花卉、服装、鞋帽、箱包、劳保用品、家用电
器、洗化用品销售;物业管理;家电回收;装潢装修工程施工;
展览展示及会务服务;广告制作;初级农产品(不含粮食)采购
兼零售;酒水、饮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持有其 100%股权
(9)芜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芜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口安德利扩建工程 A 楼 901
法定代表人 郑昌玲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069120035G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
品批发兼零售;卷烟零售;住宿服务;家居用品、家具、装饰用
材、日用百货、灯饰、五金交电、厨房用具、床上用品、宠物用
品、汽车用品、卫生用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文具、耗材纸
品、体育器械、自行车、模型、玩具、运动器材、影像器材、乐
器、儿童用品、电脑、数码产品、手机、通讯设备、游泳器具、
经营范围
化妆品、珠宝首饰和金银首饰、工艺品、花卉、服装、鞋帽、箱
包、劳保用品、家用电器销售;物业管理;电信业务代办;旧家
电回收、销售;家用电器维修、安装及配件零售,二类医疗器械
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
制饮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无为安德利持有其 100%股权
(10)巢湖安德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巢湖安德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巢湖市居巢经开区义城路与旗山路交叉口安德利电商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 任等平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MA2MQ5559Q
经营范围 通过互联网销售家电、百货、针纺织品、鞋帽、服装服饰、黄金
珠宝、文体用品、装饰品、工艺礼品(不含文物)、玉器、玩
具、花木、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
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机电产品、汽车用品、农资、手机、
电脑及电脑耗材、家具、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皮革制品、橡胶制品、初级农产品、土特
产、生鲜肉类、禽蛋类、劳保用品、保健用品;旧家电销售、回
收服务;鲜花礼仪服务、婚庆服务、清洁干洗服务;商务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
制作(不含印刷);计算机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安徽安德利电子商务持有其 100%股权
经核查,安德利工贸及其控制公司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均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
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根据安德利工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和安德利工贸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
本律师核查中国商标网(http://wsjs.saic.gov.cn/),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
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共拥有 82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之“附件【三】:安德利工贸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安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注册商标,该等商标权均在
法定保护期限内,且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1)根据安德利工贸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件、安德利工贸的书面说明以及不
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清单,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德利工贸及其控
股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共 109 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
书之“附件【四】:安德利工贸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
房屋、建筑物所有权,该等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安德利
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部分房屋抵押给银行,系为其向银行申请贷款而设置,
未损害安德利工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德利工名下权证号为房地权证庐
字第 76108 号房产的所在地块因系集体土地,无法办理转让过户。针对上述无
法过户房产问题,交易对方陈学高承诺,已充分知悉拟出售资产截至签署日存
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瑕疵、权利受到限制、可能存在的减值等)
并同意按照拟出售资产在交割日的状况由拟出售资产接收主体完全地接收拟出
售资产,承诺不会因拟出售资产瑕疵要求安德利或安德利工贸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亦不会因拟出售资产瑕疵单方面拒绝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资产
出售协议》。
基于上述,本律师认为:由于本次出售的交易对方已对上述事项进行确
认,并承诺不会因拟出售资产瑕疵要求安德利或安德利工贸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故上述无法过户房产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实质障碍。
(1)根据安德利工贸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安德利工贸的书面说明
以及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清单,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德利工贸
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共 78 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
律意见书之“附件【五】:安德利工贸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
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均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安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
司将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系为其向银行申请贷款而设置。
(3)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德利名下土地权证号为庐国用
(2012)第 1009 号所在地块因四界无法确定,无法办理转让和过户。针对上述
土地使用权无法过户问题,交易对方陈学高承诺,已充分知悉拟出售资产截至
签署日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瑕疵、权利受到限制、可能存在的
减值等)并同意按照拟出售资产在交割日的状况由拟出售资产接收主体完全地
接收拟出售资产,承诺不会因拟出售资产瑕疵要求安德利或安德利工贸承担任
何法律责任,亦不会因拟出售资产瑕疵单方面拒绝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
更《资产出售协议》。
基于上述,本律师认为:由于本次出售的交易对方已对上述事项进行确
认,并承诺不会因拟出售资产瑕疵要求安德利或安德利工贸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故上述土地使用权无法过户的情形不会损害存续公司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出
售资产构成实质障碍。
根据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件、房屋租赁协议和书面
说明,经本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
租赁 75 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租人/ 租赁面积
租赁
序号 实际承 出租人 租赁地址 (平方 租赁期限
用途
租人 米)
安徽省爱庐置
安德利 庐城镇晨光路与 2019.07.01-
工贸 环城东路交叉口 2029.06.30
司
安德利 庐城镇泥河路与 2019.12.20-
工贸 牌楼路交叉口 2029.12.19
合肥市庐江县汤
安德利 合肥维科商业 池镇同兴路与军 2019.01.02-
工贸 管理有限公司 二路交叉口南山 2029.01.01
三食六巷
安德利 庐城镇移湖路与 2019.06.01-
工贸 内环路交叉口 2029.05.31
庐江县文昌路
安德利 庐江县供水有 2019.04.01-
工贸 限责任公司 2024.03.31
楼)
安德利 庐江县惠德商 庐江县庐城镇军 2018.10.01-
工贸 贸有限公司 二西路 201 号 2028.09.30
安德利 庐江县惠德商 庐江县庐城镇军 2018.10.01-
工贸 贸有限公司 二西路 201 号 2028.09.30
儿童
商
安德利 庐江县惠德商 庐江县庐城镇军 2017.10.01-
工贸 贸有限公司 二西路 201 号 2028.09.30
婴童
馆
安德利 2019.12.01-
工贸 2024.11.30
安德利 徐东梅、施祖 盛桥镇中兴街十 2019.09.13-
工贸 春 字路口 2024.09.12
安德利 2015.01.08-
工贸 2025.01.08
安德利 庐江县鑫农贸 庐城镇潜川路 6 2017.08.06-
工贸 易有限公司 号 2023.11.06
庐江县绿都房
安德利 庐城镇庐白路与 2018.03.01-
工贸 迎松路交叉口 2030.02.28
公司
庐江县郭河镇郭
安德利 2019.07.01-
工贸 2028.06.30
叉口
安德利 乐桥镇兴华东路 2020.04.01-
工贸 北侧 5 幢 12 层 2022.03.31
安德利 饶德龙、饶德 罗河镇庐纵路 1-2 2020.05.01-
工贸 虎 层 2023.04.30
庐江县白湖镇裴
安德利 卢玲霞、刘勇 岗街道军二路北 2017.10.01-
工贸 伸 侧 22 幢一、二层 2027.09.30
门面房
庐江县万山镇长
安德利 马拥军、马祖 岗社区军二路南 2015.11.01-
工贸 能 侧拥军号 1 栋 1、 2025.10.31
泥河镇泥河街道
安德利 2020.07.01-
工贸 2030.12.31
号
安德利 庐城镇庐白路 40 2020.07.01-
工贸 号 2030.08.31
安德利 庐江石头街道合 2020.08.10-
工贸 铜公路西侧 2028.08.09
合肥市置地广场
安德利 国华人寿保险 C 座 38 层办 2021.06.01-
工贸 股份有限公司 3803、3804、 2022.05.31
庐江县庐城黄山
安德利 2019.10.18-
工贸 2021.10.17
安德利大卖场
合肥市庐江县 庐江县龙桥镇黄
安德利 2021.03.01-
工贸 2027.02.28
区股份经济合 合作社黄屯综合
作社 市场
安德利 庐江县同大镇新 2021.03.01-
工贸 渡社区中街 9 号 2031.04.30
安德利 安徽省庐江第 安徽省庐江第二 2020.11.20-
工贸 二中学 中学 2021.11.19
巢湖市向阳路与
巢湖市城镇建
巢湖安 健康路交叉口西 2019.08.13-
德利 北角都市乐符 C 2025.08.12
司
楼
巢湖安 巢湖市坝镇镇大 2011.09.01-
德利 转盘 2021.08.31
巢湖市半汤路与
巢湖安 巢湖伟华置业 凤凰山路交口凤 2013.03.01-
德利 有限公司 凰名城 21#楼 2023.03.01
F111 一层商铺
世纪新都 D 区 S7
巢湖安 2012.08.01-
德利 2022.07.31
巢湖市西门政府
巢湖安 2015.07.01-
德利 2025.06.30
门面房
巢湖市西门政府
巢湖安 2015.07.01-
德利 2025.06.30
门面房
巢湖市书桥资 巢湖市新港雅居
巢湖安 2018.01.01-
德利 2023.12.31
司 市场一层
巢湖市巢湖中路
巢湖安 2018.10.18-
德利 2028.10.17
第壹间
巢湖市巢湖中路
巢湖安 2018.10.18-
德利 2028.10.17
第贰间
巢湖市巢湖中路
巢湖安 2018.10.18-
德利 2028.10.17
第叁间
巢湖市巢湖中路
巢湖安 2018.10.18-
德利 2028.10.17
第肆间
巢湖市巢湖中路
巢湖安 2018.10.18-
德利 2028.10.17
第伍间
巢湖市巢湖中路
巢湖安 魏树同、凌青 2018.10.18-
德利 云 2028.10.17
第陆间
巢湖市巢湖中路
巢湖安 2018.10.18-
德利 2028.10.17
第柒间
巢湖安 巢湖市徽商森 巢湖市东塘路御 2020.09.01-
德利 隆置地发展有 花园超市局部及 2030.12.31
限公司 E14 栋 111 商
铺、E14 栋 112
商铺
巢湖市城镇建 巢湖市长江路城
巢湖安 2019.01.07-
德利 2025.01.06
司 辅2层
合肥市瑶海区大
巢湖安 兴周谷堆农产品 2021.06.20-
德利 物流园街 9 栋 135 2022.06.20
号商铺
巢湖安 巢湖市东方新世 2020.10.23-
德利 界 6 栋 D1-126 铺 2030.11.22
巢湖安 巢湖市东方新世 2020.10.23-
德利 界 6 栋 D1-127 铺 2030.11.22
巢湖市新华御府
巢湖安 巢湖新华长江 2021.01.01-
德利 置业有限公司 2030.12.31
商铺
马鞍山市当涂县
当涂安 安徽龙圣置业 姑孰镇梅塘东路 2019.03.01-
德利 有限公司 东一城小区 13 栋 2029.02.28
商业街一层
马鞍山市当涂县
当涂安 2021.8.1-
德利 2031.7.31
马鞍山市当涂县
当涂安 2019.01.20-
德利 2029.01.19
太白路交叉口
含山安 含山县龙亢置 环峰镇板桥花园 2020.02.16-
德利 业有限公司 7 号楼 2023.02.15
环峰镇山水苑小
含山安 含山县龙亢置 2020.11.24-
德利 业有限公司 2023.11.23
含山安 含山县龙亢置 环峰镇和谐苑小 2020.02.16-
德利 业有限公司 区二期商业 B 栋 2023.02.15
安徽省马鞍山市
安徽含山农村
含山安 含山县环峰镇昭 2019.01.01-
德利 关南路东侧天禧 2027.01.30
有限公司
苑门面房
和县安 和县历阳镇迎江 2011.11.10-
德利 西路 2021.11.09
和县和州路与团
和县安 和县九龙商务 2020.08.21-
德利 酒店有限公司 2029.11.20
门面
和县历阳镇龙潭
和县安 2021.01.01-
德利 2023.12.31
无为市无城镇水
无为安 2019.08.16-
德利 2029.08.15
A23
德利 有限公司 都嘉园小区 6 号 2025.07.31
楼
无为市红庙镇徐
无为安 2015.03.01-
德利 2025.02.28
街
无为市开城镇华
无为安 2015.10.01-
德利 2025.09.30
楼
安徽千城置业
无为安 无为市石涧镇新 2015.07.01-
德利 城华府小区 2025.06.30
公司
无为市无城镇皖
无为安 吴修华,吴明 2012.09.01-
德利 华 2022.08.30
屋
安徽融城置地
无为安 融城绿景商业街 2017.11.01-
德利 C02 栋 1-16 号 2025.10.31
限公司
无为县城西大街
无为安 2016.03.01-
德利 2026.02.28
区沿街一层门面
无为安 2012.10.01-
德利 2022.09.30
无为安 无为市襄安镇老 2021.06.01-
德利 军二路 2031.05.31
无为安 无为市无城镇十 2018.08.16-
德利 字街新百商厦 2026.08.15
无为市无城镇襄
无为安 2019.12.08-
德利 2029.12.07
东侧
无为镇铂丽东方
无为安 2020.08.01-
德利 2030.10.30
无为安 无为镇铂丽东方 2020.08.01-
德利 明珠小区 114# 2030.10.30
无为安 无为市中俊理想 2020.05.16-
德利 城 22#113、213 2023.05.15
无为市无城镇襄
安南路状元府邸
无为安 门面一层 S1-1 至 2021.06.01-
德利 S1-4、S2-1 至 S2- 2031.05.31
S1-2
无为市中俊理想
无为安 城 22#1 单元 1- 2020.05.16-
德利 11,1-12,2-11, 2023.05.15
无为市中俊理想
无为安 2020.05.16-
德利 2023.05.15
德利 城 22#1 单元 1-9- 2023.05.15
根据安德利工贸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说明,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除因日
常经营及融资原因将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抵押银行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外,安
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资产并无其他的对外担保、抵押等权利受限的
情况。
(七)安德利工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管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政府机关出具的证
明并经本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企 查 查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 ) 、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等网站的核查,安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
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有关监管部门单笔罚款金额超过 1 万元的行政处罚共 4
笔,主要情况如下:
序 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具体处罚措施
号 决定书编号
该违法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宣传文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
内容侵犯 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
( 无)市监 罚
字[2019]303 号
商标专用 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
权 定,鉴于当事人主动减轻危害后果,适用从
轻行政处罚,罚款 15,000 元。
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
庐市监罚字
销售不合 条和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认错
格产品 态度端正,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积极采
号
取整改措施,减轻危害后果,予以减轻处
罚。
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鉴于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查找自
身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召回不合格食品
等措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调查
经营农药 取证,此外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较低,危害
残留超标 后果轻微,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庐市监罚字
的农产品 处罚裁量权基准》第 137 条的规定,处以行
和添加剂 政处罚如下:
号
超标的食 1、 没收违法所得 6.41 元;
品 2、 罚款 5,000.元;
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主动对虚构
原价的行为进行了整改,且未因违法行为获
利,依据《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
无市监处罚 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变相压低
价格
号 处以行政处罚如下:
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报告期内,安德利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小,不存在
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发生后,安德利工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已及
时缴纳罚款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印发安徽省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参照执行标准(2018 年版)》、《安徽省市场监
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 本)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
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安德利工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安德利工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根据安德利工贸的确认,并经本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等网站检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工
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以及可预见的标的额占其净资产额 5%以上
的重大诉讼、仲裁。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
(一)债权债务处理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份,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原有法律
主体地位不因本次交易而改变。因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仍
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
(二)人员安置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份,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原有法律
主体地位不因本次交易而改变。因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仍将独立、完整地
履行其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或雇佣合同,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员工之间
的依据注册地及经营地法律而成立的劳动或雇佣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改变。因
此,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陈学高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宁波亚丰。根据陈学高与宁波亚丰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陈学高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5%的股份转让
给宁波亚丰,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学高持有上市公司 7.24%股份,宁波亚丰持有
上市公司 15%股份,根据《重组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进一步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
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
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控制亚锦科技 51%的表决权。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亦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形成同业竞争。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
免因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展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亚锦科技 36%股权,主营业务为以碱性电池为核心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拟出售资产为安德利工贸 100%股权,其主营业务为百货
零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亚锦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
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
政策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产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
和拟出售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不涉及重污染行业,不涉及环保审批,本次交
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参见“五、(七)6、土地使
用权”;拟出售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五】:安德利工贸
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拟购买标的公司及拟出售标的公司均不存
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土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达到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尚待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交易有关各方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交易不存在
违反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
定。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涉及安德利的股份发行及股本变
动,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5%,上市公司的
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上市条
件的规定。
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
定。
益的情形
(1)中联国信对亚锦科技资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
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截止2021年8月31日,亚锦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623,961.02万
元,评估值923,576.37万元,评估增值299,615.35万元,增值率为48.02%。参考
上述评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亚锦科技36%股权的交
易作价为240,000.00万元。
(2)中联国信对安德利工贸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
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安德利工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为 78,072.23 万元,评估值 107,353.19 万元,评估增值 29,280.96 万元,增值率
为 37.50%。参考上述评估价值及安德利工贸评估基准日后利润分配 24,000 万元
事项,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陈学高友好协商,确定拟出售资产交易作价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
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本次交易评估的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
考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
定。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36%股权。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亚丰持有亚锦科技股权处于质押状态,亚锦科技
持有南孚电池的22.183%股权处于质押状态,交易各方已在《股份转让协议》中
明确约定本次交易部分价款将专项用于偿还对中国银行的借款以解除36%亚锦
科技股份质押及22.183%南孚电池股权质押,并约定解除质押后办理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权属清晰,待宁波亚丰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拟
购买资产的股权质押后,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拟购买资产为
亚锦科技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变动和处理,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
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安德利工贸100%股权。拟出售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权属纠纷,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出售安
德利工贸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变动和处理,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
的情形。
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
定。
司本次收购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与重大资产出售的成功实施互为条件,在本次交易取得全
部批准、核准或同意后,上市公司将先行完成亚锦科技36%股权的交割后,再
完成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安德利工贸100%股权的交割。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
公司亚锦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所涉业务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后的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
定。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其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标的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全部资产,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业务的良好
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符
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
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治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改变,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包括董事会组成及其议事规则、监事会组成及其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等
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改变。
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
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本次购买资
产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不存在发
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十、关于本次交易事宜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德利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
披露义务: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市公司同时公布了《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
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同时公布了《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二)根据安德利出具的声明,安德利和交易对方之间就本次交易不存在
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披露而未作披露的合
同、协议或安排。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备的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上市公司尚需按
照《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持续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一)自查期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期间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6个月(即2021年3月9日)至《安徽
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
(即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
及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组的人员;前述相关自然人的直系亲属。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内,除以下情况
外,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交易 交易数量 结余股数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方式 (股) (股)
上市公司控股股
深圳 东之执行事务合 协议
荣耀 伙人,控股股东 转让
一致行动人
中联国信项目成 集中
张德良 2021-11-3 2,000 2,000 买入
员张同庆的父亲 竞价
对于上述协议受让安德利股票的情况,深圳荣耀已作出如下说明与承诺:
“2021年7月5日,深圳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荣
耀”、“本公司”)与陈学高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陈学高同意将其持有的
上市公司7,457,240股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股份比例6.66%)以22.302元/股的价
格协议转让给本公司。2021年8月23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且
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公司系安德利控股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及一致行动人,上述协议转让系控股股东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
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本次协议转让进一步增加了对上市公司股权份
额,加大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度,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公司于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依赖公开披露的信
息,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
进行的;上述买卖情况是独立和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本公司从未向
任何人员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
何人员建议本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公司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直至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上市公司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避免利
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针对上述买入安德利股票的情况,张同庆及张德良已作出如下说明与承
诺:
“本人及直系亲属于核查期间内买卖安德利股票的交易行为,系依赖公开
披露的信息,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安德利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
和判断进行的;上述买卖情况是独立和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本人从
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安德利股票的建议,亦未有
任何人员建议本人买卖安德利股票;本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直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或安德利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避免
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内幕知情相关方股票交易的证明文件。
综上,根据本次交易相关法人和自然人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
诺,本律师认为:在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的情
况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
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
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十二、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一)独立财务顾问
经核查,华安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持有安徽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000704920454F 的《营业执照》和中国
证监会颁发的流水号为 000000000960 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华安证券具
备为本次交易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资格。
(二)法律顾问
本所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现持有安徽省司法厅颁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31340000726321946F 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所具备为本次交易担任法律顾问的
资格。
(三)审计机构
(1)经核查,中证天通为本次交易出售资产的审计机构,现持有北京市海
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089662085K 的《营
业执照》、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编号为 11000267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在 2021 年 9 月 25 日颁发的证书序
号为 00037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中证天通具备出具
与本次交易出售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资格。
(2)经核查,和信为本次交易购买资产的审计机构,现持有济南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00611889323 的《营业执照》、山
东省财政厅颁发的编号为 37010001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和信具备出具与本次交易收购资产
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资格。
(四)资产评估机构
经核查,中联国信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现持有合肥市高新开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14904372X1 的《营业执
照》,安徽省财政厅已出具财资备案[2017]072 号《备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在 2008 年 12 月 1 日颁发的证书编号 0551005002《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本律师认为: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
评估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均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必备的从业资格。
十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二)安德利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安孚能源及宁波亚
丰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陈学高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
权利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上述各方依法均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取得的相
关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上市公司、安孚能源与宁波亚丰及陈学高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协议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即对协议
各签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本次交易
拟购买及出售资产权属清晰,待宁波亚丰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拟购买资
产的股权质押后,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
份/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变动和处理,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产生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
(七)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八)本次交易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随着本次交易的进展,上市
公司尚须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九)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法律顾
问均具备担任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十)本次交易待尚需获得的批准与授权获批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2021)承义法字第 00286 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
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
见书》之签署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鲍金桥
经办律师:司 慧
张 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
申请 取得 权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技术名称 类别 专利号
日期 方式 限制
电镀液及利用其对
原始
取得
法
在钢壳的表面上电
原始
取得
方法和装置
电镀液及使用其对
原始
取得
方法
碱性电池的正极材
原始
取得
极和碱性电池
一种锂锰电池正极 原始
制作工艺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能够高效释放
原始
取得
池
一种电池钢壳整列 原始
机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调头 原始
装置 取得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 原始
圈 取得
一种用于电池出盘 原始
的磁铁机构 取得
一种电池快速出盘 原始
装置 取得
具有封装型芯片屏
蔽结构的二次电化 原始
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取得
池
具有封装型芯片散
热结构的二次电化 原始
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取得
池
一种内置于有充电
原始
取得
电池
一种用于二次电池
原始
取得
圈
封口体 取得
一种带有充电指示
原始
取得
池封口体
一次碱性电池的密 原始
封结构 取得
一种用于碱性电池 原始
的密封结构 取得
一种用于一次碱性
原始
取得
造方法
一种绝缘组件及电 原始
池 取得
锂-二硫化铁电池及 原始
其制造方法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金属夹具、具有该
原始
取得
其使用方法
锂-二硫化铁电池正 原始
极片的制造方法 取得
电池极片切断设备
原始
取得
法
用于制造锂铁电池
原始
取得
及其制造方法
圆柱形电池的轧线 原始
方法 取得
锂电池的极耳、具
原始
取得
构和锂电池
锂电池的极耳、具
原始
取得
构和锂电池
锂-二硫化铁电池及 原始
其制作方法 取得
锂-二硫化铁电池正 原始
极极耳的连接方法 取得
原始
取得
圆柱形锂-二硫化铁 原始
电池及其制造方法 取得
锂铁电池的正极电 原始
极材料的烘干方法 取得
锂-二硫化铁电池的 原始
容量消耗处理方法 取得
用于圆柱形电池壳
原始
取得
线方法
向电池的壳体内注 原始
入电解液的方法 取得
清洗已封口的锂-二 原始
硫化铁电池的方法 取得
向电池的壳体内注 原始
入电解液的方法 取得
一种锂-二硫化铁电 原始
池 取得
一种用于电池极片 原始
的真空烘箱 取得
一种锂-二硫化铁电 原始
池 取得
锂-二硫化铁电池正 原始
极结构的制作方法 取得
复旦大
学、南孚 胶态聚合物电解
电池、重 质、胶态电极、胶 原始
庆万光电 态锂离子电池及其 取得
源股份有 制备方法
限公司
羟基氧化镍的制备 原始
方法 取得
羟基氧化镍的电化 原始
学合成方法 取得
碱性电池的阴极材 原始
料 取得
非水溶液锂-二硫化 原始
铁一次电池 取得
厦门大
原始
取得
电池
一种纽扣电池的防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接结构及其应用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南孚新能 极极耳电连接方法 原始
源 及电连接结构和产 取得
品
一种降低虚焊率的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及所制得纽扣电池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Fujian ELECTROCHEMIC 原始
Nanping AL SECONDARY 取得
Nanfu BATTERY HAVING
Battery INBUILT
Co., Ltd. CHARGING
CIRCUIT
SECONDARY
ELECTROCHEMIC
Fujian
AL BATTERY
Nanping
SEALING BODY 原始
WITH PACKAGED 取得
Battery
CHIP SHIELDING
Co., Ltd.
STRUCTURE AND
BATTERY
パッケージ型チッ
プのシールド構造
原始
取得
化学電池封口体及
び電池
充電回路が内蔵さ
原始
取得
電池
充電指示ランプ付
原始
取得
電池封口体
SECONDARY
Fujian ELECTROCHEMIC
Nanping AL BATTERY
原始
取得
Battery WITH CHARGE
Co., Ltd. INDICATING
LAMP
SECONDARY
Fujian ELECTROCHEMIC
Nanping AL BATTERY WITH
原始
Battery AND PACKAGED 取得
Co., Ltd. CHIP SHIELDING
STRUCTURE
ELECTROCHEMIC
Fujian
AL SECONDARY
Nanping
BATTERY HAVING 原始
Battery
INBUILT 取得
CHARGING
Co., Ltd.
CIRCUIT
Fujian
Batería secundaria
Nanping 原始
Battery circuito de carga 取得
Co., Ltd. incorporado
Fujian Un tipo de cuerpo de
Nanping sellado de batería
原始
Battery 取得
secundaria con luz
Co., Ltd. indicadora de carga
具有封装型芯片屏 PCT/CN2015/09661 原始
蔽结构的二次电化 1 取得
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池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 原始
圈结构 取得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 原始
圈检测工装? 取得
原始
取得
?碱性电池集电子 原始
检测工装 取得
一种电池隔离筒底 原始
部收缩机构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 原始
机构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 原始
深度微调机构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
原始
取得
具
一种电池钢壳扎线 原始
头机构 取得
一种专门用于存放
原始
取得
卡的挂卡仓
一种用于输送 T 形
原始
取得
设备
一种用于输送 T 形 原始
小零件的气浮跑道 取得
一种用于输送扁平
原始
取得
跑道
一种电池传送提升 原始
装置 取得
镶塑机废料分离装 原始
置 取得
用于隔膜纸成型的 原始
卷芯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粉料压制成型 原始
设备 取得
一种用于粉料压制 原始
成型设备的喂料器 取得
?用于破碎装置的 原始
防尘结构 取得
机 取得
用于电池套管预撑
原始
取得
件
圆柱电池转向传送 原始
机构 取得
用于电池自动装盘 原始
工序的传送装置 取得
改进的碳性电池正 原始
极结构 取得
改进的碳性电池正 原始
极装配生产线 取得
一种电池负极底盖 原始
检查装置 取得
一种塑封后电池挂 原始
卡的输送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密封圈涂 原始
胶机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送料 原始
同步机构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传送 原始
星轮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传送 原始
转盘 取得
一种用于电池钢壳
原始
取得
轮装置
一种输送电池钢壳 原始
的传送星轮装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碱性电池托盘 原始
加盖装置 取得
一种串联锂电池充 原始
电平衡电路 取得
一种碱性电池集电 原始
体 取得
电解液吸收工序使 原始
用的电池托盘 取得
一种输出电压范围 原始
宽的充电宝 取得
一种安全性能高的 原始
应急启动电源 取得
一种重心可调的电 原始
池生产用阻挡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上壳整列 原始
机 取得
扣式电池负极壳振 原始
动分选装置 取得
动分选装置 取得
一种用于双层电池
原始
取得
装置
一种电池的封口压 原始
力测试装置 取得
一种扣式电池负极 原始
盖镶塑件检测装置 取得
一种测试电池的治 原始
具 取得
一种环保型电池包 原始
装挂卡 取得
一种环保型电池包 原始
装挂卡 取得
一种锂锰扣式电池 原始
真空泡液装置 取得
一种高效的锂锰扣
原始
取得
装置
扣式电池正极片真
原始
取得
置
电池气密性检测工 原始
装 取得
一种用于对纸盒电 原始
池进行调头的工装 取得
一种用于电池输送 原始
的旋转轨道装置 取得
扣式电池正极片粉 原始
料投料机构 取得
转盘入口辅助转向 原始
机构 取得
原始
取得
改进的电解液储液 原始
箱 取得
一种摇臂式圆弧倒 原始
角机 取得
电池钢壳载体倾倒 原始
剔除机构 取得
异常电池钢壳载体 原始
的剔除机构 取得
一种用于电池隔膜 原始
成型的导向模 取得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
原始
取得
装置
原始
取得
取得
纽扣电池防爆生产 原始
线 取得
一种风冷无线充电 原始
器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极片涂层附着 原始
力检测工装 取得
一种改进型锂锰扣 原始
式电池集流罩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安全性高的电 原始
池陈化货架 取得
碱性电池钢壳和碱 原始
性电池 取得
一种螺旋杆输送正 原始
极环机 取得
一种适用于纯固体
原始
取得
解液自动配置系统
一种制动效率高的 原始
电池封口设备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简易的电池正 原始
极环入环机 取得
一种能够提高碱锰
原始
取得
水装置
一种用于锂锰扣式
原始
取得
置
一种负压状态下使 原始
用的手套 取得
一种电池隔膜制作 原始
装置 取得
一种对电池标签纸
原始
取得
芯结构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双向电池组进料装 原始
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筒 取得
一种方块电池贴标 原始
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高速 原始
整列机 取得
一种带有烘干功能
原始
取得
置
一种电池钢壳甩干 原始
装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方块电池调头 原始
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点焊针校 原始
位工装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输送 原始
装置 取得
一种用于制作电池 原始
隔膜的导向块 取得
一种能够高效进行
原始
取得
的设备
可筛除倒环的传送 原始
机构? 取得
一种正极环传送带 原始
机构 取得
?一种具有集油功
原始
取得
清洗装置
一种电池钢壳均匀 原始
出料装置 取得
一种用于电池装盒 原始
机的落料导向装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易于卸料的底纸收 原始
卷机构 取得
一种将电池装入吸 原始
塑盒的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套管预撑 原始
开装置 取得
一种对电池钢壳扎
原始
取得
的工具
一种电池扎线过程 原始
中的钢壳定位模具 取得
改进的碱性电池生 原始
产线 取得
易于卸料的卷轴机 原始
构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钢壳隔离管装 原始
配不良品剔除装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钢壳送料筛选 原始
机 取得
一种电池正极环选 原始
向筛选装置 取得
具有改进焊接结构 原始
的可充电电池 取得
具有导电基板的可 原始
充电电池 取得
一种具有改进的散
原始
取得
池
一种具有柔性导电 原始
基板的可充电电池 取得
一种具有弯折导电 原始
基板的可充电电池 取得
一种具有改进的电
原始
取得
池
?于可充电电池的 原始
辅助焊接装置 取得
具有改进焊接结构 原始
的可充电电池 取得
简易卷边轮拆装? 原始
装 取得
机械加?快速定位 原始
夹具平台 取得
一种电池包装标贴 原始
的热缩装置 取得
一种用于对打环机
原始
取得
拆卸的工装
原始
取得
刀锋式无线充电装 原始
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电池热缩包装
原始
取得
机构
一种圆柱形电池热
原始
取得
置
原始
取得
一种电池平面贴标 原始
机的按摩带机构 取得
原始
取得
具有封装型芯?屏
蔽结构的?次电化 原始
学电池封?体及电 取得
池
一种电池正极粉储 原始
料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电镀生产 原始
线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用于电池生产线的 原始
电压检测装置 取得
改进的碱性电池注 原始
锌膏机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改进型电池挂 原始
卡承载装置 取得
一种新型电池挂卡 原始
承载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挂卡承载 原始
装置 取得
电池隔离纸送纸装 原始
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电池贴标线上 原始
的物料传送装置 取得
置 取得
一种锂锰扣式电池 原始
用正极片集流罩 取得
一种电池收缩包装
原始
取得
架
用于轧线装置的上 原始
油机构 取得
一种大电流锂锰扣 原始
式电池正极片 取得
易于卸料的废料收 原始
卷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聚能环的 原始
进料加热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聚能环的 原始
进料加热装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简易集电体组装设 原始
备 取得
集电体组装装置的 原始
冲压机构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改进型 CR2032 原始
锂锰扣式电池 取得
防漏液的电池密封 原始
圈 取得
改进的碱性电池密 原始
封圈 取得
易于成型的碱性电 原始
池密封圈 取得
原始
取得
改造后的碱性电池 原始
钢壳成型生产线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电池密封圈模 原始
具用的改良拉料销 取得
一种电池密封圈用 原始
下模 取得
一种电池密封圈水 原始
煮定型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注塑密封
原始
取得
碎机自动回收系统
一种制作电池密封 原始
圈用的配胶搅拌机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碱性电池的生 原始
产线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光纤传感器安装结 原始
构 取得
改进的尼龙回收料 原始
储料装置 取得
一种易拆卸的料卷 原始
夹紧装置 取得
一种便于使用前后 原始
区分的干电池 取得
一种对 PVC 膜进行 原始
上料的装置 取得
电池挂卡包装监测 原始
装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托盘拆垛机械 原始
手夹具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电池正极材料 原始
的搅拌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正极的拌 原始
粉设备生产线 取得
?一种电池正极材 原始
料的送料装置 取得
一种碱性电池密封 原始
圈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的输 原始
送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自动 原始
掉头排序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钢壳检测 原始
机 取得
一种纽扣电池包装 原始
盒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空盘自动堆垛 原始
装置 取得
一种满盘电池翻转 原始
装置 取得
一种电池托盘传送 原始
装置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内置于有充电
原始
取得
电池
具有封装型芯片散
热结构的二次电化 原始
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取得
池
具有封装型芯片屏
蔽结构的二次电化 原始
学电池封口体及电 取得
池
一种带有充电指示
原始
取得
池封口体
一种二次电池负极 原始
封口体 取得
一种用于二次电池
原始
取得
圈及二次电池
一种用于碱性电池 原始
的密封结构 取得
一种涂布机烘道及
原始
取得
机
一种干电池电极保 继受
护盖 取得
继受
取得
一种插座及其显示 原始
开关 取得
原始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改进型金属壳 原始
源 盖锂离子电池 取得
一种具有过流保护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应用该电芯的电池
南孚新能 一种大容量扣式软 原始
源 包电池 取得
一种金属壳盖扣式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置
南孚新能 一种省力的料卷运 原始
源 输装置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电池水平输送 原始
源 装置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平行度测量工 原始
源 装 取得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 原始
源 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 原始
源 离子纽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 原始
源 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 原始
源 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 原始
源 结构的纽扣电池 取得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构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构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构
南孚新能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 原始
源 结构的纽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 原始
源 结构的纽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 原始
源 结构的纽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 原始
源 离子纽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 原始
源 离子纽扣电池 取得
源 结构的纽扣电池 取得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构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构
南孚新能 一种无焊接痕迹纽 原始
源 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具有无痕焊接 原始
源 结构的纽扣电池 取得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构
南孚新能 一种防短路纽扣电 原始
源 池 取得
南孚新能 纽扣电池极壳与电 原始
源 极极耳电连接结构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性能稳定的锂 原始
源 离子纽扣电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防渗液纽扣电 原始
源 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可充电纽扣电 原始
源 池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可充电纽扣电 原始
源 池 取得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南孚新能 一种可充电纽扣电 原始
源 池 取得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南孚新能 原始
源 取得
一种锂锰扣式电池 原始
用集流罩 取得
一种密封防童拆电 原始
池挂卡包装 取得
一种防童拆的电池 原始
挂卡包装 取得
一种预压圆的纽扣 原始
电池正极壳 取得
一种纽扣电池正极
原始
取得
的纽扣电池
改进的扣式电池负 原始
极盖 取得
电池 取得
一种黄金底纽扣电 原始
池 取得
一种改进型锂锰扣 原始
式电池封装结构 取得
一种干法制作锂锰 原始
扣式电池的生产线 取得
电池挂卡(聚能环 3 原始
代) 取得
电池(聚能环 3 原始
代) 取得
电池(丰蓝 1 号 3 原始
代) 取得
电池挂卡(丰蓝 1 原始
号 3 代) 取得
原始
取得
充电器(充电锂电 原始
池 2 通道充电器) 取得
原始
取得
充电宝(超级跑 原始
车) 取得
燃气灶电池(丰蓝 1 原始
号)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便携充电宝 原始
(NFDY201) 取得
电池收纳盒(五号 原始
七号通用) 取得
包装盒(CR2032- 原始
挂卡(LR6/0312 原始
粒) 取得
挂卡(CR2032- 原始
原始
取得
车载充电器(快充 原始
版) 取得
车载充电器(基本 原始
版)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取得
原始
取得
手机无线充电器 原始
(花开两面) 取得
包装盒(车载快 原始
充) 取得
包装盒(启动电 原始
源) 取得
包装盒(手机无线 原始
充-快充) 取得
包装盒(手机无线 原始
充-致薄 取得
原始
取得
包装盒(致薄充电 原始
宝) 取得
包装盒(无线快 原始
充)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包装盒(手机无线 原始
充) 取得
风冷无线充电器 原始
(风巢) 取得
原始
取得
包装盒(麦克风锂 原始
电池) 取得
包装盒(星空锂电 原始
池)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移动电源(致薄充 原始
电宝) 取得
电池充电器(20 通 原始
道锂电池专用) 取得
充电器(充电锂电 原始
池 4 通道充电器) 取得
无线充电器(黑胶 原始
唱片) 取得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上下吸塑的彩色眼 继受
镜包装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包装盒(丰蓝 原始
一号 3) 取得
电池包装盒(丰蓝 原始
一号 2) 取得
电池包装盒(丰蓝 原始
一号 1)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充电器包装盒 原始
(1)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包装盒(智能起夜 原始
灯 5)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包装盒(智能起夜 原始
灯 4) 取得
包装盒(智能起夜 原始
灯 3) 取得
包装盒(智能起夜 原始
灯 2) 取得
包装盒(智能起夜 原始
灯 1)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包装盒(星 原始
际)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包装盒(彩 原始
虹)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电池挂卡(传应系 原始
列 1)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圆柱形电池(物联 原始
黄金底) 取得
纽扣电池(黄金 原始
底) 取得
附件【二】:亚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境内注册商标
取得 权利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号 注册有效期
方式 限制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受让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境外注册商标
国际 取得 他项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分类 方式 权利
原始
取得
月 21 日
原始
取得
月 24 日
原始
取得
月1日
原始
取得
月 21 日
原始
取得
月 29 日
日
原始
取得
月 29 日
日至 原始
日
月 16 日
月 15 日
原始
取得
月 15 日
原始
取得
月 26 日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日至 取得
日
日至 原始
日
原始
取得
月 11 日
原始
取得
月 25 日
原始
取得
月 21 日
月 19 日
原始
取得
月1日
原始
取得
月 15 日
原始
取得
月 31 日
日
日至 原始
日
日至 原始
日
日至 原始
日
日至 原始
日
原始
取得
月 30 日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日至 原始
日
日至 原始
日
附件【三】:安德利工贸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
有效 取得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期限 方式 限制
巢湖长江 2019.03.28 -
百货 2029.03.27 取得
巢湖长江 2019.03.21 -
百货 2029.03.20 取得
巢湖长江 2011.06.07-
百货 2021.06.06 取得
巢湖长江 2011.02.28-
百货 2021.02.27 取得
巢湖长江 2021.02.14 -
百货 2031.02.13 取得
巢湖长江 2021.02.21 -
百货 2031.02.20 取得
巢湖安德利 5518188 39 原始
巢湖安德利 5518187 33 原始
巢湖电子 2019.02.07 -
商务 2029.02.06 取得
巢湖电子 2019.01.28 -
商务 2029.01.27 取得
附件【四】:安德利工贸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房地权证庐字第 庐江县金牛镇金牛街道商业金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皖(2021)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文明中路 1 号 8 幢 501 房
贸 等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贸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泥河镇商贸城南楼 D 区幢 1 层
贸 253 室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文昌路 226 号农资销售
贸 中心幢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江县龙桥镇缺口社区缺黄路
贸 南侧 1 幢 1 房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号安德利
贸 广场购物中心 101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号安德利
贸 广场购物中心 201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号安德利
贸 广场购物中心 301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号安德利
贸 广场购物中心 401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号安德利
贸 广场购物中心 501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号安德利
贸 广场购物中心 502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黄山北路 196 号 1 幢 119
贸 房等
皖(2020)庐江县
安德利工 庐城镇文明中路 299 号 2 幢 101
贸 房等
巢湖安德 房地权巢湖市字第
利 C064679 号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巢湖市长江路城市之光 E1 幢 1-
利 第 080253 号 2铺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巢湖市义城路与旗山路交叉口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248883 号
号仓库
巢湖市义城路与旗山路交叉口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248884 号
综合楼
巢湖市义城路与旗山路交叉口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335362 号
号仓库
巢湖市义城路与旗山路交叉口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335363 号
号仓库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巢湖市健康西路信泰国际豪庭 5
利 第 271903 号 幢 101 铺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03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1503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04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1504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17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1301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35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603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44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1404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45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1401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52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1604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53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1601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54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1602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55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1603 室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60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704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66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802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71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803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75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903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76 号
扩建工程 B 楼一单元 904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6979 号
扩建工程 B 楼二单元 903 室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口西南角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
利 第 107013 号 扩建工程地下超市,超市库房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7014 号
扩建工程商场 01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7015 号
扩建工程商场 03,商场 02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7016 号
扩建工程商场 05,商场 04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口西南角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
利 第 107017 号 扩建工程 A 楼 601,A 楼 801,
A 楼 701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口西南角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
利 第 107018 号 扩建工程 A 楼 901,A 楼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口西南角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
利 第 107019 号 扩建工程 A 楼 1201,A 楼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口西南角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
利 第 107020 号 扩建工程 A 楼 1501,A 楼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口西南角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
利 第 107021 号 扩建工程 A 楼 1801,A 楼
巢湖市东风路与巢湖中路交叉
巢湖安德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利 第 107022 号
扩建工程 A 楼 2101
巢湖安德 房地权巢湖市字第 火车站居委会时代春天 3 号楼
利 038033 号 向阳南路 10-16 号营业房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皖(2019)当涂县
当涂安德
利
和县安德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利 第 00017595 号
和县安德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利 第 00017597 号
和县安德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利 第 00017598 号
和县安德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利 第 00017599 号
和县安德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利 第 00017751 号
和县安德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利 第 00017752 号
和县安德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利 第 00017753 号
皖(2021)和县不
和县安德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购物中
利 心 S27 室
号
皖(2021)和县不
和县安德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购物中
利 心 S29 室
号
皖(2019)和县不
和县安德
利
号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利 027999 号 同心路北侧 1 幢负一层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利 028000 号 同心路北侧 1 幢一层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利 028001 号 同心路北侧 1 幢二层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利 028002 号 同心路北侧 1 幢三层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利 028003 号 同心路北侧 1 幢四层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利 028004 号 同心路北侧 1 幢五层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利 028005 号 同心路北侧 1 幢六层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2
利 028324 号 幢 1#-1、1#-2 号商业房
面积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号码 地址
(㎡) 限制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2
利 028325 号 幢 2#-1、2#-2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2
利 028326 号 幢 3#-1、3#-2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2
利 028327 号 幢三、四、五层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3
利 028328 号 幢一、二、三层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3
利 028340 号 幢四、五层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29 号 幢 1#-1、1#-2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0 号 幢 2#-1、2#-2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1 号 幢 3#-1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2 号 幢 4#-1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3 号 幢 5#-1、5#-2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4 号 幢 6#-1、6#-2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5 号 幢 7#-1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6 号 幢 7#-2 号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7 号 幢三层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8 号 幢四层办公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4
利 028339 号 幢 5-12 层办公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5
利 028341 号 幢一层商业房
无为安德 房地权证无房字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 5
利 028342 号 幢二、三层商业房
注:权证号为房地权证庐字第 76108 号房产的所在地块系集体土地,暂时无法办理转
让过户。
附件【五】:安德利工贸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序 使用权 面积 使用权 权利
证书号码 地址 用途
号 人 (㎡) 类型 限制
庐国用(2012)第 庐城城南百货公司宿 住宅
安德利 皖(2021)庐江县不 庐城镇文明中路 1 号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9206 号 8 幢 501 房等 用地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庐城镇文昌路 226 号 工业
工贸 动产权第 0009490 号 农资销售中心幢 用地
庐江县龙桥镇缺口社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9489 号 用地
房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8147 号 用地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泥河镇商贸城南楼 D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8157 号 区幢 1 层 253 室 用地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庐城军二西路南侧 仓储
工贸 动产权第 0008161 号 (原移湖轮窑厂) 用地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701 号 用地
心 101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663 号 用地
心 201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664 号 用地
心 301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665 号 用地
心 401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700 号 用地
心 501
庐城镇军二西路 201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666 号 用地
心 502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庐城镇黄山北路 196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668 号 号 1 幢 119 房等 用地
安德利 皖(2020)庐江县不 庐城镇文明中路 299 商服
工贸 动产权第 0005699 号 号 2 幢 101 房等 用地
安德利 皖(2021)庐江县不 庐江县高新区周瑜大 仓储
工贸 动产权第 0002780 号 道以南、合铜路以西 用地
商
巢湖安 巢国用(2010)第 安德利商场、居巢区
德利 03360 号 农行西、东风路南
办公
序 使用权 面积 使用权 权利
证书号码 地址 用途
号 人 (㎡) 类型 限制
巢湖安 巢国用(2013)第 居巢开发区旗山路与 工业
德利 2482 号 义城路交叉口东南侧 用地
巢湖安 巢国用(2008)字第 商业
德利 00001 号 用地
巢湖市长江路城市之
巢湖安 巢国用(2013)第 商业
德利 0336 号 用地
铺
巢湖安 巢国用(2007)第 时代春天 3 号楼向阳 商业
德利 02235 号 南路商铺 10-16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23 号 号 101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1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24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2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25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3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26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4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27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5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28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7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0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1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9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2 号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3 号 10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4 号 11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5 号 号 201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6 号 号 202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7 号 号 203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8 号 号 204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39 号 号 205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40 号 号 206 号 用地
序 使用权 面积 使用权 权利
证书号码 地址 用途
号 人 (㎡) 类型 限制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41 号 号 301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提署中路 48 商业
德利 动产权第 0002942 号 号 401 号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恒生阳光城 10 住宅
德利 动产权第 0007853 号 栋 2506 室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恒生阳光城 10 住宅
德利 动产权第 0007854 号 栋 2403 室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恒生阳光城 10 住宅
德利 动产权第 0007855 号 栋 2406 室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恒生阳光城 10 住宅
德利 动产权第 0007857 号 栋 2507 室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恒生阳光城 10 住宅
德利 动产权第 0007858 号 栋 2503 室 用地
当涂安 皖(2019)当涂县不 姑孰镇恒生阳光城 10 住宅
德利 动产权第 0007860 号 栋 2407 室 用地
和县安 和县国用(2010)第 历阳镇历阳东路南侧 商业
德利 0583 号 镇淮路西侧 用地
和县安 皖(2021)和县不动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 商服
德利 产权第 0016278 号 城购物中心 S27 室 用地
和县安 皖(2021)和县不动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 商服
德利 产权第 0016279 号 城购物中心 S29 室 用地
和县安 皖(2019)和县不动 和县经济开发区姥下 工业
德利 产权第 D013231 号 河路北侧 用地
无为安 无国用(2013)第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商业
德利 0209 号 路东侧,同心路北侧 用地
无为安 无国用(2013)第 无为县无城镇浅水湾 商业
德利 0210 号 住宅小区北侧 用地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1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2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3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4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5 号 零售
序 使用权 面积 使用权 权利
证书号码 地址 用途
号 人 (㎡) 类型 限制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6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7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8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49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0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1 号 零售
五层商业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2 号 零售
三层商业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3 号 零售
商业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4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5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6 号 零售
业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7 号 零售
业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8 号 零售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59 号 零售
序 使用权 面积 使用权 权利
证书号码 地址 用途
号 人 (㎡) 类型 限制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60 号 零售
业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61 号 零售
业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62 号 零售
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63 号 零售
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64 号 零售
办公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65 号 零售
房
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
无为安 无国用(2014)第 批发
德利 0266 号 零售
商业房
注:权证号为庐国用(2012)第 1009 号的土地使用权四界无法确定,该土地使用权人尚未
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