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说明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利”、“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通过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
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36%的股权,并通过安孚能源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
出售所持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100%(以下简称“安德利工贸”)股权,之后宁波
亚丰将其持有的 562,553,100 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
撤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买资产的股权质押后,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拟购买资产为亚锦科技
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变动和处理,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特此说明。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孚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