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1-075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3
号文”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简称为“麒麟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219,893.91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年11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19,893.91万元的部分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1月11日(T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9,677,647张,即1,967,764,700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89.49%。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1月15日(T+2日)结束。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对本次可转债网上
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
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4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33,272张,包
销金额为3,327,200.00元,包销比例为0.15%。
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