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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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共 3 人,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
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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