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文化: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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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凯撒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志凯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14,569,397 股和 29,236,812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22.43%和 3.06%,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66,650 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公司的《关
于拟减持凯撒文化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分红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凯撒集团、志凯公司曾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凯撒集团、志凯公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2015 年 7 月 8 日,
凯撒集团承诺,在该年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上市公司信用体系,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3)凯撒集团、志凯公司于公司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2016 年 4 月,公司
向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8,789,986 股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28,789,986 股
已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凯撒集团当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152,
内不转让;另外,凯撒集团当时参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 5,757,998 股股份自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志凯公司当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47,320,000 股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
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4)2018 年 5 月 3 日和
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截止本公告日,凯撒集团、志凯公司上述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凯撒集团、志凯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凯撒集团、志凯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三)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凯撒集团、志凯公司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凯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凯撒文化股份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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