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云南
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捷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恩捷股份
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恩捷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
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设备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恩捷”)、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恩捷”)和江苏
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睿捷”)由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
司等代理采购进口生产设备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1 年第七
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
限内公司为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循环滚动操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恩捷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公司
重庆恩捷尚在建设中,暂无经营。
(二)江苏恩捷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江苏恩捷尚在建设中,暂无经营。
(三)江苏睿捷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
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并展经营活动)。
公司
江苏睿捷尚在建设中,暂无经营。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设备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相关担保协议
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代理商共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由苏
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等代理进口生产设备的需求,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担保,为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本
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
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
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
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438,000 万元(含
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13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 资 产 的 296.49%; 公 司 及 子公 司 之 间 实际 签 署 有 效的 担 保 总 额为 人 民 币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股权结构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
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目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
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 规 要 求。 我 们同 意 此次 公 司对 子 公司 提 供担 保 的 额度 合 计不 超 过人 民 币
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由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
限公司等代理采购进口生产设备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及发
展规划需要,且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
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含)以上通过。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恩捷股份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符合公
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部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恩捷股份
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