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1-04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相关主体就本次
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
定时间,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本的扩张幅度,公司每股收
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前提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非公开
发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 64,299,2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未考虑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803.14 万元。假设公司
相比分别为持平、增长 10%和增长 2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
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
算如下:
项目 不考虑本次 考虑本次发
年末
发行 行
情形 1:2022 年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总股本(万股) 32,149.60 32,149.60 38,579.5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750.60 30,750.60 30,75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6,404.18 26,404.18 26,404.18
项目 不考虑本次 考虑本次发
年末
发行 行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85,983.04 216,733.64 306,733.64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0.96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6% 15.27% 12.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7% 13.11% 10.72%
情形 2:2022 年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0%
总股本(万股) 32,149.60 32,149.60 38,579.5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750.60 33,825.66 33,82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85,983.04 219,808.70 309,808.70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1.05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6% 16.67% 13.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7% 14.32% 11.72%
情形 3:2022 年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20%
总股本(万股) 32,149.60 32,149.60 38,579.5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750.60 36,900.72 36,90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85,983.04 222,883.76 312,883.76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1.15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6% 18.05% 14.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7% 15.50% 12.7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本次发行可
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
当年(2022 年度)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兽用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兽用生物制品和兽
用化学药品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在原有的业务基础
上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丰富产品品种,提升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公司的
市场竞争优势地位。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人才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培训措施并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同时重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已形成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团队。公司管
理团队保持稳定,并且具备多年的行业经验与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整
体协作效能。公司现有技术研发团队 200 余人,形成了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牵
头主持、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博士为课题负责人、资深行业技术专家与硕士为主体
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
技术需求。
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构建了完备的反向遗传技术、原核表达技术、真核细
胞表达技术、多联多价疫苗技术等研发技术平台,具备了开发亚单位疫苗、核酸
疫苗、活载体疫苗、基因缺失疫苗等系列基因工程疫苗的实力。在联合研发方面,
针对公司尚不具备的研发资质或关键技术,积极推进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
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
医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等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针对重大动物疫病或关键
技术进行研发。
度的研发投入确保了公司研发成果顺利产出。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已累计获得
新兽药证书 55 项,获得兽药临床试验批件 79 项,累计提交发明专利申请 496
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33 项,其中有 24 项为国际发明专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起了强大的产品销售网络,采用经销、直销和
政府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覆盖不同养殖规模的客户。对于中小规模养
殖户,公司和经销商形成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销售服务团队和经销商自
建团队形成良好协同和有效衔接,共同推动公司的市场营销工作。对于大规模养
殖集团客户,公司成立了战略客户部,统筹公司产品资源、客户资源、技术资源,
形成“药苗联动”机制,大力促进直销业务的发展,为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系
统解决方案。
公司本着“金牌品质,造福人类”的企业宗旨,致力于在猪用、禽用、宠物、
牛羊疫苗和药品等领域创新发展,以新技术、新产品推动畜牧业健康养殖和动物
源性食品安全,构建了品牌优势,形成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在猪用、禽用重大动
物疫病的疫苗开发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换代的基因工程疫苗或
联苗,产品销售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科技创新实力得到业内广泛认同。
五、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同
时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的措施包括: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销售等各环
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及营运资金
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
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
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
资者,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明确
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同时,公
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
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分别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
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行情况相挂钩;
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