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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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翔股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3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7.8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16,024,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51,514,150.94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509,849.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划至指
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3-77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总计            47,698.27         36,450.98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
项目“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不变,仍为 27,809.03
万元,建设投资规模由 26,697.82 万元调整为 27,489.03 万元,项目产品由主要以
汽车零部件机加工为主调整为主要以压缩机零部件机加工为主,年生产能力由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30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
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
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
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
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
事一致通过以上事项。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
展,有利于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以上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华翔股份使用不超过 1.30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   帅     夏姗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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